隐蔽工程管理:预制桩的接头验收检查、核查办法有哪些?
【基本要求和内容】
(1)预制桩的接头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有:
1)电焊接桩的焊缝及电焊接桩结束后的停歇时间;
2)电焊接桩的上下节桩节间的缝隙垫铁;
3)硫磺胶泥接桩的上节桩的外露锚筋和下节桩的预留孔;
4)硫磺胶泥接桩的胶泥浇注时间和浇注后的停歇时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4.1.5.3。
(2)电焊焊缝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及设计要求;电焊接桩结束后的停歇时间应大于1min,焊条应按设计要求采用。
(3)电焊接桩的上下节桩节间的缝隙应用铁片垫密焊牢,不得用钢筋头或塑片叠焊。
(4)硫磺胶泥接桩的上节桩的外露锚筋应除锈无污染和下节桩的预留孔无杂物堵塞。
(5)硫磺胶泥接桩的胶泥浇注时间不得超过2min;送上节桩使两端面贴合,硫磺胶泥自然冷却时间应大于7min。
【核查办法】
(1)核查隐蔽工程的焊接材料、硫磺胶泥材料等相关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中文说明及检验报告等。
(2)核查电焊接桩结束后的停歇时间、硫磺胶泥接桩的胶泥浇注时间和浇注后的停歇时间是否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3)核查硫磺胶泥接桩的上节桩的外露锚筋是否除锈和下节桩的预留孔有无杂物堵塞,硫磺胶泥注入预留孔是否溢出孔外至桩顶整个平面。
(4)核查电焊接桩的上下节桩节间的缝隙是否用铁片垫密焊牢并符合规定要求。
(5)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隐蔽工程的内在质量,核查的内容和质量指标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