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对广西新一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拟建设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10月10日至16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任何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署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我厅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严格保密,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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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西新一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拟建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