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主汛期和夏季高温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汛期和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夏季高温作业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通知明确,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摄氏度至40摄氏度时,最高气温的3小时不应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最大限度减少一线作业人员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施工现场要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及防暑降温饮品和药品,保障作业人员身心健康。
通知提出,要加强高温条件下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一线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做好基坑沟槽、有限空间、地下暗挖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排涝除险,加强施工区水池水坑管理,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通知强调,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险情和事故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预案果断启动应急响应,快速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和影响,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