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即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是为了促进我国建设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条例》基本内容如下:(1)总则(2)公司层面的质量责任制(3)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职责范围(4)质量检查和评价(5)材料、组件的质量检查(6)质量来源的活动和报告系统(7)施工阶段
其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条例》质量检查和评价内容:
质检工作应以自检为主,自检、相互检查、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1.自测:团队团队在运营过程中需要进行自测,每天工作结束前和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后,兼职质量工作人员应与项目工程师、工作班长一起进行自测。
2.相互检查:工序重叠,不同工种交接时,要进行工序间的交接检查,及时解决问题,通过相互检查提高团队集团之间的工程质量意识,明确各自的责任。
3、检验批次的质量检验:应由项目质量院、工作班长进行检验和实测,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填写检验批次质量验收记录。
4.项目工程的检查:应由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质量人员进行检查和实测,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并填写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专职检查:公司专职质量院根据项目部的项目工程评价,每月批准组织评审、项目工程等级。小组小组相互检查由小组小组兼职质量工作人员签字。
6、定期质量检查:公司组织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质量检查、交流经验、开展评价活动,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1)项目经理每月对项目工程进行审查,对检查不合格要及时处理,要称赞优良,批评不良,实行奖惩。
(2)质量管理部每季度对工程进行调查,收集提取情况并向上级报告。表扬或奖励工程质量成绩明显的单位和项目部。
7.公司质量管理部不定期开展质量抽检工作,全面监测施工项目质量动态,严格实施工程控制。(莎士比亚、温斯顿、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