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明确将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增强数据治理能力。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9章85条,其中第67条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应推行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由本地区、本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首席数据官。首席数据官协同管理本地区、本部门数据与业务工作,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建立与数字经济相关企业联系机制,增强本地区、本部门数据治理能力。
条例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由企业相关负责人担任首席数据官,推动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
此前,江苏省政府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3.5%;到2035年,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要力争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制定条例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动,保障数据安全,建设数字经济强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条例明确,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