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背景
2020年以来,国家和省发布了多份关于普通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的文件,对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指导意见。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我市对原农村公路“路长制”试行方案进行修订,形成《肇庆市普通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辖区内所有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并调整路长职责,以解决乡村道路缺少管理的短板。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乡三级机构的职责和县、乡级总路长的职责,完善了我市“路长制”协调处置等有关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压实公路管护责任,更好地落实党政领导、属地责任,进而加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建立覆盖全市普通公路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为加强公路管理保护工作,提高我市公路管理水平,促进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公路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满意的出行环境,建立覆盖全市普通公路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将落实普通公路“路长制”与强化部门监管条块结合、协调联动,推行“路长吹哨、部门报到”的管理模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三、机构与工作职责
成立市级普通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全市“路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日常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政数局、市林业局、市公路事务中心等。县、乡分别组建“路长制”工作机构,在市普通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主要工作内容
路长主要负责组织巡查工作组成员落实巡查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单位处理。
(一)公路安全隐患巡查。
巡查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桥梁安全隐患、施工路段安全隐患,交叉口及陡坡、急弯、临水、临崖路段安全隐患等。
(二)路域环境及路况巡查。
巡查“六乱”现象(乱摆卖、乱堆放、乱停放、乱拉挂、乱张贴、乱搭建等)和路况情况等。
(三)交通违规行为劝导及秩序维护。
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对行人和摩电单车交通违规行为进行劝导,节假日期间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四)保护路产路权。
劝止侵占或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等行为。
五、工作流程
(一) 巡查报告。可自行处理的应立即处置,并填报上传(包括处置前后照片)至路长巡查管理系统APP。现场不能立即处置但又存在即时风险的,应做临时性警示防护,报告相应路长办或相关职能部门,并填报上传至路长巡查管理系统APP。
(二)协调处置。各级路长办收到路长或群众报告问题后,对属于本级路长办职责的,要立即将问题转交至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如需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办牵头统筹解决。本级路长办无法解决的问题,要报告上一级路长办;如上一级路长办也无法立即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路长或群众报告的问题或路长办交办事项后,要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置,落实情况由路长办负责跟踪。问题解决后,由报告问题的路长核查问题解决情况。
【来源: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