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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获悉,近日,江苏省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印发《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实施意见》明确了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保障措施,提出到2021年底,各地要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到2022年底,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全面建立。
《实施意见》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总路长是各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级设置县级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县、乡、村三级路长分别对所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路域环境整治及超限运输治理等负直接责任;设置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并设立乡村道专管员。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梅剑飞 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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