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活动的全过程监理,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某一实施阶段的监理。
一、工程监理的职责
01 计划管理
1、审批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提交的总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2、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02 质量控制方面
1、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2、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书,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3、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有权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采取数字控制;
4、按施工程序跟班检查,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验收后还需要提交相关报告。
03 计量与支付
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
2、按合同规定和建设单位授权,审查、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至上述项目和活动达到要求;
3、除非施工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或省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等致使工程费用发生的价格涨落,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变化,工程监理在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经计算合理确定新的合同价格或调整幅度予以支付。
04 合同管理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范围,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并下达变更令。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较大变更,由监理审查后报建设单位核批;
3、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有责任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条款审定延长的工期或索赔的款额,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发出通知;
4、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建议报建设单位核准;
5、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
6、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费用;
7、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05 监理资料
1、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
2、熟悉所监理项目的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有效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施工安全、合同纠纷、施工干扰、监管部门和业主意见、问题处理结果等情况;资料汇总与归档。
二、监理工作的意义
1、落实每一个施工建设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异地,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整个生产线和项目要时刻按照规定和指标做事,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提高整个项目的工作效率,在这个过程中,工程监理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工程监理在保障项目质量、建设工期、施工安全、工程建设水平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还可以提高投资管理水平,优化投入产出比。总之,监理工作对建筑行业具有重要意义,已成为工程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