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概念
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垃圾卫生填埋场、公园、广场、绿化工程、学校等。其中,城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些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对城市的生产、生活以及生态平衡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为了支持这些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政府通过发行市政债券来筹集资金,但由于这些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高额成本,并不是所有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能够获得足够多的资金,这就造成了政府对资金的巨大需求,从而产生了巨大的债务压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欧洲各城市政府在中央政府的协调下,提出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概念,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回报。这是因为在建设这些基础设施时,通常需要消耗大量的资金,而这些资金要偿还的债务是相当巨大的,因此,为了帮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完工并取得良好的效益,政府必须向有能力向政府支付项目全部投资的银行筹措资金。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过程,我们可以把它视为一种信托投资,它其实是一种以利益为纽带的融资方式。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来源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根据城市规划、发展计划,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投资而向国家和地方政府收取的一种“准财政”。目前,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政府投资和市场投资相结合的投资模式。政府投资包括国家投资、中央财政投资、地方政府投资和外国政府投资四个方面。在国有资本参与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家作为出资主体,通过出资人行使权利,负责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和运营,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进行全面的计划管理。在市场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家通过授权的方式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进行授权,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和规模化。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由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投资模式,以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效率和效益。
3:如何申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相关工程开始前向当地发展改革部门申请一定额度的资金,作为该工程的建设资金。根据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申请额度分为几个等级:1级以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发展改革部门与项目建设单位共同申请,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竞标获得;2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发展改革部门与项目建设单位共同申请,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获得;3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发展改革部门直接申请,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政府采购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