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预备费的含义
基本预备费是指当工程开工前,由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所载明的工程开工前一年内应开工的工程项目,或者规定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并一次性支付施工期间的运行、维护、保养、操作、维修和物资等费用,如单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施工机械费、施工机械运输及运行费等。项目的工程量应当按照财政部和国家计委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工程量清单的具体条件综合确定。申请基本预备费的单位,必须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文件规定,编制出准确的工程进度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工程量时,则必须重新申报基本预备费,由国家计委另行安排。
2:基本预备费的用途
企业为生产经营目的购置的各种设备,由购买设备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场地使用费、融资费、大修理基金、专用基金、大修理基金、财务费、生产车间大修理基金、专用基金、大修理基金、残值金额及残值金额的扣除比例等项费用组成,其中前三项费用可以分期支付,后三项费用可以一次付清。在工程承包中,有些费用是必须一次付清的,如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的筑基金、质保金、交工前的设施购置费等。
3:如何申请基本预备费
工程基本预备费是指申请基本预备工程的开办费,是学校为在该工程开办后所需各项建设工程费的主要来源,在实际工作中使用的有“基本预备费”和“临时基本建设补充费”,根据学校与工程客户签订的合同及经有关部门批准,双方在约定的工程付款方式下,确定一个具体的工程金额,再对这一金额进行调整后,根据相关的比例支付给客户,合同双方各占一定比例。工程基本预备费由以下三种情况组成:1.开办费(或开办费)和临时基本建设补充费(或临时基本建设补充费);2.申请的工程总金额;3.双方约定的比例
4:如何使用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的用途是: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施工单位申请在工程建设的开工前、施工期间和完工后三个阶段按一定比例分期交纳的工程价款,是用来支付工程建设的特殊支出的费用。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施工单位申请在工程建设的开工前、施工期间和完工后三个阶段按一定比例分期交纳的工程价款,是用来支付工程建设的特殊支出的费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按期、按量交付。由于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建设的开工前、施工期间和完工后三个阶段内,完成全部工程任务,因此,为保证工程按期、按量交付,并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工期,均须根据合同完成工程任务,向发包单位交付相应的工程。因此,施工单位在申请支付工程建设价款时,必须根据施工进度,分期交纳工程价款。具体而言,施工进度慢的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前、施工期间和完工后三个阶段内交纳工程价款的比例可高些;反之,施工进度快的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前、施工期间和完工后三个阶段内交纳工程价款的比例可低些;反之,工程在完工后将分别按上述比例退还相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