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是目前工程建设中经常用到的两者计价方法,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共性,这期我们详细了解一下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一、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之间的联系
首先,我们应该理解的是,现行定额或准备重新编制的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传统观念上的定额包括工程量计算规则、消耗量水平、单价、费用定额的项目和标准,而现在谈及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关系中的“定额”,仅特指消耗量水平(标准)。原来的定额计价是以消耗量水平为基础,配上单价、费用标准等用以计价。而工程量清单虽然也以消耗量水平作为基础,但是单价、费用的标准等,政府都不再作规定,而是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形成价格。”虽然同样是以消耗量标准为基础,但两者区别是很大的。可以进一步理解为,目前政府仍然发布的消耗量标准不仅仅是推荐性的,还应该是过渡性的。建筑施工企业竞争的实质是劳动生产率的竞争,而劳动生产率高低的具体表现就是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消耗标准,它反映了一个企业的消耗量水平,所以在淡化政府定额之后,企业应该建立自己的定额一一即消耗量标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该抛开政府发布的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标准,而使用企业自己的消耗量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基础,编制出反映企业自己的消耗水平,反映企业实际竞争能力的报价书。
当然,就目前阶段而言,在企业还没有或没有完整的定额的情况下,政府还需要继续发布一些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供大家参考使用。这也便于从定额计价向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转移。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广还将有助于进一步淡化政府发布的平均消耗量定额,从而推动企业建立自己的消耗量标准。
其次,要理解工程量清单与定额的关系,还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量价分离”。量价分离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改革中的一个热点,也有些同志认为量价分离是工程造价工作改革的一个标志。一些定额的重新修编或是有一些改革举措的出台,经常会遭遇到这样的提问,“是不是量价分离了”?本来量价分离所表达的意思,是政府定价已经取消,量价合一的模式必须改革,是对改革的一个总体要求。随着工作的具体化,一些地方的新版定额不再出现基价或合价。这本是一种表现形式,也都引发争议。主张列出“基价”的同志认为,应从方便操作的原则考虑及满足长期的习惯经验。我认为,上述做法从程序步骤上来看是可行的,结果目的也能达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的四统一要求也是能够满足的,这个问题解决了,计价规范和定额衔接上了,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和综合单价法将是非常顺利的。
二、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两者之间的区别
1、计价依据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计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正是工程量清单所要促成的目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2、反映水平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实行投标人依据企业自己的管理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定额其所报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平均价。
3、项目设置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一般按照工序划分划分,一般土建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其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划分十分详细。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一般是按综合实体进行分项的,每个分项工程一般包含多项工程内容。新规范中土建工程只有177个项目,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如人工或机械、机械的不同型号等,同时对于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好处是这样能够减少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报价时有更多的自主性。
4、项目编码不同
定额计价采用各省市各自的项目编码。清单计价则采用国家统一标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
5、编制工程量不同
(1)编制的主体不同。
在定额计价方法中,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人与投标人按设计图纸计算。在清单计价方法中,工程量由招标人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2)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3)需要计算的工程量不同。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一律由承包方负责计算,计算规则执行的是计价定额(即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由发包方进行审核。
清单计价的工程量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由清单编制人根据《计价规范》各附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填写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发至投标人。二是组成清单项目的各个定额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计价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执行相应计价定额组成综合单价。
6、 单价组成不同
定额计价的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单价是工料单价,属于不完全单价。
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了风险因素。属于完全单价。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7、 计价原理(计价程序)不同
定额计价的原理是按照定额子目的划分原则,将图纸设计的内容划分为计算造价的基本单位,即进行项目的划分,计算确定每个项目的工程量,然后选套相应的定额,再计取工程的各项费用,最后汇总得到整个工程造价。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按照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由投标方根据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清单项目的单价分析,然后进行清单填报的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
定额计价未区分施工实物性损耗与施工措施性损耗。工程量清单计价把施工措施与工程实体项目进行分离,把施工措施消耗单列并纳入了竞争的范畴。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编制原则一般以工程实体的净尺寸计算,没有包含工程量合理损耗,这是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本质区别。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
8、 评标采用的方法不同
定额计价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清单计价投标一般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既要对总价进行评分,又要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
9、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不同
定额计价形成的合同,其价格的主要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往往调整内容较多,容易引起纠纷。
工程量清单计价在一般情况下单价是相对固定下来的,综合单价基本上是包死的。减少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因素。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清单项目的数量没有增减,能够保证合同价格基本没有调整,保证了其稳定性,也便于业主进行资金准备和筹划。
10、风险处理的方式不同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风险只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遇见费中考虑;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可以说投标人没有风险,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工程量上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单价上的风险由乙方承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还要考虑各种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综合单价一经合同确定,结算时不可以调整(除工程量有变化),且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招标人相应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准确,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从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11、 计量单位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单位均采用《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基本单位。它与定额计量单位不一样,编制清单或报价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第4位数四舍五入;以“m3”“m2”“m”为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四舍五入;以“个”“项”等为单位的应取整数。
定额计价为了使单位估价表更精确,一般使用人工土方100 m3,机械土方1 000 m2,砌砖10 m3,砼10 m3,模板100 m2,门窗100 m2,楼地面、屋面、抹面、油漆100 m2为计量单位。
12、计价格式的区别
根据《计价规范》的要求,清单计价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以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包括封面、填表须知、总说明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及配套使用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包括封面、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同时对工程量清单格式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填写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定额计价是以定额分项工程的单价计价,定额计价时,确定直接费和各项费用计算的表格形式是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表。
三、在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两者之间建立衔接平台的操作步骤与作用
1、 根据某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和工作内容,可以找到相应若干定额子目。大部分的子目组合之后与清单项目应该是完全一致的,如果不完全一致,则根据清单项目调整。无论是子目数量或差异量都是很少的,并且调整工作量不大。
2、比照两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该注意的是,定额子目的计算规则与清单项目的计算规则并不完全相同,但两个计算规则中有许多是相同的,而且无矛盾,可以在各自的规则下分别进行。当然还有一些存在差别并会导致结果不同。对此可以设定几条原则;第一,以清单项目计算规则为准,完全相同的则保留;经二,存在差别但没有矛盾的,可以在各自的规则平台上分别进行,即几个子目仍使用原规则,最后并入项目规则;第三,如果有矛盾并将导致结果不同,则修改定额计算规则,以符合清单要求。
3、解决计量单位问题。如果逐项对比,真正计量单位不同的也只是少数,当然也应该依清单调整。大量的实际上不是计量单位不同,而是被组合子目有各自的计量单位,可以依次使用,而清单项目则应该是一个新计量单位,子目组合完毕后再归入这个新计量单位中即可。
总之,两者之间的联系 可以概括为:
1.两种计价办法的区别:
(1)定额计价以定额为基础,突出政府的作用,强调工程总造价的计算;
(2)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以清单为基础,强调甲乙双方的责任在工程总造价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分项工作综合单价的计算;
2.两种方式都适合工程的预结算。
(1)定额计价适合于按实结算的工程。
(2)清单计价适合于工程承包单价。
单位工程基本构造要素即分项工程项目。定额计价时,是按工程定额划分的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时是指清单项目。定额计价是每1个单项的计价方式,土方有挖土、回填运土等项,而工程量清单计价就只有1项,就是土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