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含义
招标代理服务费是招标人和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代理费用总额为基数,分别与代理服务人、投标人协商后,对招标人所承诺的代理服务收取的费用。代理服务费按照不低于整个代理项目金额的百分数计算,一个代理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为30%,一个代理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为10%。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人为国家或地方的,代理服务费为40%;代理项目中无项目法人的,代理服务费为20%;代理项目中有项目法人的,代理服务费为10%。代理服务项目的价格以委托招标人为招标人的,代理服务费为80%;代理项目中有项目法人的,代理服务费为50%。代理服务人不得将超出委托金额的部分收取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分类
招标代理服务费是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所有供应商或投标人所收取的代理服务费,以及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咨询服务的酬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主要有两种分类:一是按服务内容分类。如果是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需要寻找多家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服务,则招标代理服务费应按照服务内容的多少分别付费。例如:在某项目招标时,需要几家代理机构提供帮助。这几家代理机构的服务费就应该按照服务内容的高低来支付。二是按是否有偿服务分类。如果是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遇到了难题,或者是在招标过程中遇到了某种特殊情况需要对方帮助时,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就应该是有偿服务,而对方则应付费。例如:某投标项目的报价是1000万元。如果有三家代理机构为其报价,则三家代理机构的报价就应该分别是800万元、600万元和350万元。
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费标准是由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共同确定的。在规定时间内代理公司不能完成代理任务,招标人可以在不改变招标条件、标准和程序的前提下,通过发布补充招标申请来补充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在补充申请提出后,如无异议,代理公司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投标报价并上报标书;如有异议,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申请。代理公司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代理任务,招标人可对代理公司进行罚款。代理公司如果无法完成代理任务,其所投的标书中相应的标段不能构成有效投标。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代理公司与招标人约定的代理费低于或等于招标标底的1%,则代理公司不需要支付代理费;如果代理公司所投标书的标段中的有效标只有10%,则代理公司需要向招标人支付该标段的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