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5:32信息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252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或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0万元,其余5993万元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多渠道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HXD2024-ZB-169
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内。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改造面积64624平方米,改造病房共543间,改造床位1859张,在病房改造的同时,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改造、无障碍建设、安全保障等方面改造提升。主要改造内容为对医院外科楼、急诊楼、肿瘤医院、老内科楼、南北内科楼、传染病楼等既有建筑病区内及其护理单元进行装修改造,配套对给排水、消防、供暖通风及空调、电气、智能化等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后床位数保持不变。
设计服务期限:施工项目全周期。
招标范围: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建筑方案、效果图及施工图纸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17 16:00起至2025-01-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田老师
电 话:0951-6743745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楼
邮编:750000
联系人:张彩琴、陈嘉豪、马晓萍、石嘉玉
电话:0951-3938377
传真:/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