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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洞管理区牛头山冶炼厂污染场地及周边土壤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25-01-16 15:05信息来源:

金洞管理区牛头山冶炼厂污染场地及周边土壤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洞管理区牛头山冶炼厂污染场地及周边土壤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永财建指【20194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金洞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州市金洞管理区金洞镇黄河村。

    2.2项目投资总额约900万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永州市金洞管理区牛头山冶炼厂场地治理范围面积为9110㎡,重点区域主要包括遗留生产车间、废渣及原料堆存区、办公区域;新建固废填埋场1座,占地面积为3917.12㎡(5.88亩),填埋区总库容为8018.53m3。

2.4计划工期:150天(日历日)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工程:

2.5.1、按标准建设一座5500m3的II类固废填埋场,对2084.58m3需按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221.56m3需按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产车间内750m3受污染建筑物采取将第I类和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污染建筑垃圾分区填埋的方式处置。

2.5.2、根据土壤治理方案,对场地土壤重金污染物采用“原位稳定化/固化技术”进行治理,主要通过稳定化车间建设、土壤清挖、土壤预处理、药剂配备与混合、取样监测、回填、覆土7个建设步骤将受污染的土壤进行治理。

2.5.3、生态恢复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项目;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5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6月至201911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7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情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在政府采购中有行贿受贿被通报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202004 08 09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无法录入信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 上办理好诚信库入库后按流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042146284@qq.com)发送后请电话联系,过期不予受理。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监管部门:金洞管理区环保局     监督电话:李先生13874712031

监管部门:金洞管理区住建局     监督电话:肖先生1397462623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洞镇人民政府

  址:永州市金洞管理区金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话: 134674778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曲河街道富强安置小区

联 系 人:刘 女 士     电  话:1478978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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