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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州府衙遗址及建筑群保护修缮暨环境整治EPC工程

发布时间:2025-01-16 15:10信息来源:

道州府衙遗址及建筑群保护修缮暨环境整治EPC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州府衙遗址及建筑群保护修缮暨环境整治EPC工程已由道县发展和改革局道发改投【20202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道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道州府衙遗址及建筑群保护修缮暨环境整治EPC工程 

2.2  建设地点道县县委政府机关大院

2.3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4  建设规模对道州府衙遗址及建筑群进行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总投资约3100万元。                           

2.5  工期要求设计及施工总工期12个月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标准,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等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内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否则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1)、(2)项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文物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颁发的责任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明(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3.4.2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

3.4.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文件规定的数量配备,并在中标通知书中体现,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3.4.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5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人员,至少设置设计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文物部门认可的责任设计师证(如为2019年新考试人员,则提供考试分数合格的查询网址并打印合格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设计人员应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9年9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踏勘项目现场的,请按招标人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

踏勘时间:202004101430 (北京时间)踏勘集中地点:道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采用承诺形式

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投标截止前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资取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恕不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 043009 30,开标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到会人员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

9. 勘察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勘察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道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5211759

11.联系方式

人:道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先生

 话:139746692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18974640230

 


附件:联合体投标协议

联合体投标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并以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的身份全权代表本联合体办理本次招标的投标事宜。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负责本招标项目施工资质范围内施工部分、                                    (联合体其他方名称)负责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部分。

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其他方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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