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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建成区流沙河流域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1 17:00信息来源:

景洪市建成区流沙河流域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景洪市建成区流沙河流域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对景洪市流沙河流域13个有旱季排水的入河排水口进行改造。改造范围为流沙河1号、流沙河2号、流沙河6、8号、流沙河7号、流沙河9号、流沙河10号、流沙河12号、流沙河22号、流沙河23号、南凹河1号、南七河2号、南七河3号。共计新建排水管网6.61km,其中排水管DN2400长度1km,排水管DN2000长度0.76km,排水管DN1800长度0.19km,排水管DN1600长度0.3km,排水管DN1500长度0.43km,排水管DN1200长度0.24km,排水管DN600长度0.43km,排水管DN500长度3.03km;新建排水泵站4座,新建压力排水管DN400~DN500长度0.24km。本项目涉及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的路面恢复。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西双版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0-21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0691-2122015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黄靖
办公电话: 0691-213530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崛誉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宏一
办公电话: 18908819205 移动电话: 1890881920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800202400202001001
标段名称: 景洪市建成区流沙河流域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28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15 09:00
开标地点: (州)开标室二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2.28004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对景洪市建成区流沙河流域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包括设计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试运行和保修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景洪市建成区流沙河流域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业绩要求: 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监理业务手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只作为评分条件,不作为强制性要求,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其他: 1.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情况说明书和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具有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和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2023 年审计报告须附验证码。 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起至2024年09月30日止)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近三年(2021年10月01日起至2024年09月30日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要求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投标人须诚信投标,并符合以上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各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监理人员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岗位资格要求和配备数量详见后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表”,所有监理人员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所有监理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4.监理辅助设施及设备要求:拟投入项目主要监理辅助设施及设备须满足本项目监理需求。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公告(流沙河监理).pdf 2024-10-21 08:27:4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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