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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市民中心广场及停车场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08:35信息来源: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蔚县市民中心广场及停车场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蔚县行政审批局蔚行审批字[2024]195号、蔚行审批字[2024]199号、蔚审建招核[202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一般债券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蔚县经开区,雪绒花大道南侧,工业街西侧(招标人指定地点)。(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36126平方米,道路、广场及预留绿地面积24120平方米(铺装面积18410平方米,其中沥青混凝土面积13690平方米,混凝土面积190平方米,口袋公园面积4530平方米;预留绿地面积571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12006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9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0个,配套建设电气、消防、给排水工程。(3)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内容)。(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标段划分:1 个。(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至少1个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019年10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为依据。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不存在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为设计单位的人员);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2 09:00:00:002024-10-28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3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刘治军,联系方式:13383333263,邮箱:yxzfhcxjsjxmb@163.com,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人民路67号。

8.监督部门名称

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监督部门电话

0313-7212390。

10.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yxzjjbgs@126.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收费0元。

12.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需包含此项费用。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人民路67号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324号附20号2楼(自编号1868)
邮编: 075700 邮编: 610065
联系人: 刘治军 联系人: 杨秀丽
电话: 13383333263 电话: 18032306807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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