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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抚远镇供水安全能力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22 11:10信息来源:

抚远市抚远镇供水安全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404G2410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抚发改字〔2024〕8号批准,抚发改字〔2024〕87号,抚发改字〔2024〕88号招标人为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一般债券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抚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远市抚远镇供水安全能力提升项目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抚远市城区内老旧小区的319栋楼进行室内、外给水管线及市政给水管线进行改造。

1.城区市政老旧给水管线改造工程

拆除更换城区老旧给水管线及井室,改造市政给水管线9786m,管径为DN50~DN500。

2.老旧小区室内给水管线改造工程

更换“老旧小区”319栋居民楼楼内给水管线,包含楼内立管、支管及居民室内管线,共改造188619m,管径为DN15~DN70。

3.老旧小区室外给水管线改造工程

更换319栋居民楼原地沟内敷设的给水管线迁移至室外直埋敷设。共改造29459m,管径为DN40~DN200。

4.水表改造工程

更换全市居民楼远传智能水表23040块(为方便运营和管理服务,远传水表所采用的虚拟供应商需由当地提供)。(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抚远市抚远镇

2.4计划工期2024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共计402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79020994.7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7月-2024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市政相关专业),安全员2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7月-2024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本项目拟派所有人员均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等材料。

3.4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5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该项目设备由中标单位进行采购,采购的设备产品,必须由建设单位认可。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于2024年10月2221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2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及方式:2024年11月139时00分,本项目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5790557

8.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5790557

8.4按照《佳木斯市招标投标领域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5790557

8.5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8.6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0454-2122000

  人: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张先生

  址:佳木斯市抚远市

  话:0454-21220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交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恒大御府步行街1-S5号

  人:薛女士

   话:17044338844

电子邮件:jm18904609835@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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