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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临空科创产业园新建项目(EPC)(E4202000067500229001)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16:20信息来源:

黄石临空科创产业园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202000067500229001001/HBCZ-2404041239-2430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石临空科创产业园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黄石市黄石港区发展改革物价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9-420202-04-01-92226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石市黄石港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石市黄石港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石市黄石港区

建设规模:黄石临空科创园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本项目净用地面积约48312.9平方米,计划在园区建设配套服务楼、科研办公楼、道路、广场工程、绿化、停车位及充电桩,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2000平方米。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含试运行)、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全面负责,并对与总承包相关联的工作提供支持、配合和服务等。

1)勘察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地质勘察、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及其施工图设计、公共区域装饰方案、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

2)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建筑节能,电梯等分部工程

标段划分: /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 25000 万元

2.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3.1.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人员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相应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担任过总建筑面积在79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者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提供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保记录。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近五年(2019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接过一项①或②或③业绩:①总建筑面积在79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总建筑面积在79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③总建筑面积在79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投资额在2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1.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发生亏损,须提供上年度(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满足)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第1-4条、第7-8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第5-6条按要求提供各网站查询截图(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以上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5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黄石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同)(网址:https://gcjs.hsztbzx.com)进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102300:00 2024 1028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操作手册—黄石招投标业务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11129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6.1依据《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定标工作指引(试行)》(黄公共资源局发〔20231号)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评定分离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sztbzx.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黄石市黄石港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黄石市黄石港区黄石大道芜湖路17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7-10

    编:

    编:

人: 瞿部长

人:张忠全、沈阳、陈波、苏恩华、徐沫、王保东

    话: 0714-6587316

    话:18971767170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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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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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22

 

备注: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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