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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乡村振兴发展项目-积石村、闾峡村、海尾村

发布时间:2024-10-18 19:20信息来源: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乡村振兴发展项目-积石村、闾峡村、海尾村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2023]J04008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霞浦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霞浦县积石村、闾峡村、海尾村

2.2.工程建设规模:(1)积石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建筑占地面积230㎡,建筑面积1000㎡;立面提升改造2000㎡,停车场改造提升:用地面积3600㎡,设置停车位80个、充电桩8套;建设九龙潭下游栈道步道从1号潭连接至一号滨海观景道,栈道长度2000米,宽度3米;东海1号沿线住户立面改造约15000㎡,沿线布置太阳能路灯50盏;乡村标识牌系统。(2)闾峡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占地面积300㎡,3层,建筑面积900㎡;旧城墙修复长度600米;榕树园及佘公庙景观提升面积6000㎡;沿一号滨海观光道村庄立面改造面积30000㎡;闾峡灯塔道路白改黑改造长度2000米,宽度6米,礁石生态景观提升面积6700㎡;乡村标识牌系统。(3)海尾村: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建筑占地100㎡,建筑面积400㎡;对海尾小学建设提升,占地面积约100㎡,建筑面积约300㎡;改造提升炮台,占地面积约12㎡,整村排污管道疏通长度1000米,预排系统池1个;环境卫生整治:整治面积22000㎡;整村立面改造面6000㎡;乡村标牌系统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霞浦县乡村振兴发展项目-积石村、闾峡村、海尾村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招标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7582996(暂列金1374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99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建筑工程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福宁大道31号国资大楼7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8868966,传真:/

联系人:谢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十三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146005869,传真:/

联系人: 朱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88597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人社局2层)

联系电话:0593-888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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