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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华宁县火特磷矿开采建设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1 17:00信息来源:

云南省华宁县火特磷矿开采建设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省华宁县火特磷矿开采建设项目(一期)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云南省华宁县火特磷矿建设规模为60.0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第一期建设大黄草岭矿段西部采场采矿设施和配套生活设施及开拓运输道路等,根据采矿证生产规模更新生产设备、使用高效节能设备、新能源设备。(最终以实际实施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0-21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华宁昇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师
办公电话: 18908773669
招标代理机构: 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 经办人: 范溪文
办公电话: 13887744954 移动电话: 1388774495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400287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省华宁县火特磷矿开采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13 09:00
开标地点: 华宁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75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云南省华宁县火特磷矿开采建设项目(一期)拟对华宁县火特磷矿基建建设及磷矿开采,包括但不限于矿山覆土工程、矿产资源开采、矿业工程,安全设施建设、机械施工、土地复垦等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将开采的矿场资源从开采地直接运输至指定地点(运送距离约10公里)。具体以实际实施范围及投资以批复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华宁县青龙镇大黄草岭,招标人指定区域内。只允许在招标人指定区域内开采,超过招标人指定区域的,视为盗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许可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人员要求1基建部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任职。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矿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乡镇企业局颁发的不认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质量员具备有效质量员执(从)业证书。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人员要求2开采部分:投标人明确拟派本项目矿产资源开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矿山兼职。矿山应当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等工作的副矿长,所配备人员应当具有矿山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矿山兼职。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应当配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注: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拟派人员必须与开采建设现场人员一致,人员需持身份证、证书以供查验,否则视为不响应投标。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需包含矿山工程开采及矿山建设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其他: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注: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二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情况说明】;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投标人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1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投标资格说明》进行说明。【代理机构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进行查询】。以上网站外的截图内容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1-13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附件_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2024-10-21 15:19:24
2 云南省华宁县火特磷矿开采建设项目.pdf 2024-10-21 15:19:24
3 更正公告.pdf 2024-10-21 15:22:0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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