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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华苑科技园部分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4-10-18 14:52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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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12024092005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园区设计[2024]10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苑科技园部分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津高新审投审〔2024〕13号、津高新审投审〔2024〕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为 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5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3209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苑科技园部分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13209米,本项目对华苑科技园津静公路以北区域13209米的排水管道进行维修和改造,管道规模为DN300-2000mm。主要包含管道原位翻建、内衬修复、短管置换等,总投资额5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津静公路以北区域,北至海泰北道、南至津静公路、西至海泰西道、东至海泰南北大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华苑科技园部分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华苑科技园津静公路以北区域13209米的排水管道进行维修和改造,管道规模为DN300-2000mm,主要包含管道原位翻建、内衬修复、短管置换等工程。由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11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 1 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有效的资格章;(2)项目部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4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获取文件,并携带网上关联截图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学良(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贾工 电话:022-83715900
传  真:022-84806576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史作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华盛广场B座19楼B室
邮政编码:300222 联系人:洪工 电话:022-28230816
传  真:022-28230816
日期:2024年10月1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          受理负责人:贾工
电话:022-83715900传真:022-84806576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刘津
电话:83717825、83715792、84800031传真:电子邮箱:yqzbz01@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建设和交通局(滨海高新区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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