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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上河湾村城中村配套道路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4-10-18 16:32信息来源:

一、招标条件
    和平区上河湾村城中村配套道路一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备案。以沈和审批发改审字〔2024〕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和平区上河湾村城中村配套道路一期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和平区上河湾村城中村配套道路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4226001001
和平区上河湾村城中村配套道路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该项目新建上河一号路西段、上河二号路和上河三号路总长1641.496米,机动车道铺设玄武岩沥青混凝土路面21414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铺设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11194 平方米,人行道铺设花岗岩石材 13109 平方米、盲道砖 1644平方米、路边(缘)石17899米。新建 DN200 给水管 297 米、DN300给水管1526米;DN300~DN1200雨水管2771米;DN400~DN600污水管道 1675 米;新建 12 孔电力排管 1570 米、4 孔电力排管 150米。新建 12/9 米、9/6 米高双臂路灯共 67 套,15 米、12 米高三头路灯共4套;新建车行信号灯杆 10 根、人行信号灯杆 20 根;种植乔木 1006 株、灌木 6387平方米等配套工程。
365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50.0
    4.工期要求:2024年11月30日 开工至 2025年11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含)。(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并明确联合体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方为代表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其它要求: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无不良行为记录;(5)通过项目经理网上二次刷卡验证(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行为记录)。2、设计负责人要求:(1)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无不良行为记录。 3、施工负责人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无不良行为记录;(5)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4、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入库。(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3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澄清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李老师
姓名:
李老师
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邮编:
邮编:
110000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人:
薛明
电话:
024-31912500
电话:
024-22731515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薛明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2273151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jwzt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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