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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工程第三方审价、竣工财务决算过程审核及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过程审核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信息来源:

1.招标条件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629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号)批复本项目初步设计,上海段、江苏段项目业主分别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和江苏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1481号)、《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3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江苏有限公司和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2.1.1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位于我国华东地区的上海市、江苏省和安徽省境内,大致沿长江北岸东西走向。线路起自上海市新建上海宝山站,向西经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泰州市、扬州市、南京市,安徽省滁州市,终至合肥市合肥南站。其中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正线:改DK1+031.51DK427+948.09,线路长度 422.882km,其中新建线路长度 416.047km,利用既有长度 6.835km。含上海枢纽、南通地区、扬州地区、南京枢纽相关工程,新建车站9座、改建3座,配套新建上海宝山、南京北动车运用所,新建扬州东存车场,扩建南通动车运用所。

2.1.2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北起沪通铁路南通至安亭段太仓站,南接上海市浦东铁路四团站,途经江苏省苏州市所辖的太仓市及上海市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和奉贤区,太仓至四团线路运营111.368公里(含太仓站南沿江城际场至浏河线路所4.407公里),新建线路长度106.785公里,其中江苏省境内长约3.45公里,上海市境内长103.335公里。

2.1.3本项目的计划总工期: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上海宝山站(含)至启东西站(不含)段工期7年, 启东西站(含)至苏皖省界段工期5年。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工期5年。

本次招标的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且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时止。

2.2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2.2.1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速度值:350km/h ;正线线间距:5.0m;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m,困难5500m,引入枢纽地段采用与行车速度相适应的标准; 最大坡度:20‰,困难25‰;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最小行车间隔:3min;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列控系统;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2.2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

铁路等级:国铁I级;正线数目:双线;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km/h,局部限速;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m,困难地段2800m,其他地段根据设计速度确定;正线线间距:4.4米;最大坡度:6‰,局部9‰;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货机HXD,客车动车组;牵引质量:5000吨;闭塞类型:自动闭塞;建筑限界:满足双层集装箱运输条件。

2.3招标范围

2.3.1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含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简称沪通二期)徐行站(不含)至宝山站(含)并行段、盐泰锡常宜铁路泰州南站、海门北站地下预留轨道交通等同步实施工程,不含委托上海局代建范围)的变更设计、材料价差调整及竣工结算审核(含清理概算所需的审价)等施工阶段全过程投资控制和审价;以及铁路建设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和合同履约的监督检查服务。

2.3.2竣工财务决算过程审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含同步实施工程)、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含委托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代建范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过程审核咨询服务工作。包括全过程参与项目财务管理;协助建设和各参建单位编制资产清单、办理竣工资产清点、交付等工作;审核项目基建支出;审核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归档组卷;针对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及时出具管理建议书,项目结束后提交建设单位项目专题总结报告等工作。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5个标段,HSSJ-1标、HSSJ-2标、HSSJ-3标、HSJS标、HT-JS标。

2.4.1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HSSJ-1标(对应招标编号TLFW20241015034601001):对应站前施工合同HSZQ-1标至HSZQ-5标范围(DK2+421~ DK85+571)的全部工作内容工程第三方审价(含崇启大桥公铁合建段,不含沪通铁路二期工程徐行至江苏省上海市省界)。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江苏有限公司。

2.4.2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HSSJ-2标(对应招标编号TLFW20241015034601002):对应站前施工合同HSZQ-6标至HSZQ-11标范围(DK85+571~ DK316+172,不含委托上海局代建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工程第三方审价(含海门北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2.4.3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HSSJ-3标(对应招标编号TLFW20241015034601003):对应站前施工合同HSZQ-12标至HSZQ-13标范围(DK316+172~DK379+339)及四电、站房、客服等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含委托上海局代建范围)工程第三方审价,及其他建设费用内容,并协助做好全线投资管理工作。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江苏有限公司。

2.4.4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竣工财务决算过程审核HSJS标(对应招标编号TLFW20241015034601004):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含同步实施工程)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过程审核咨询服务工作。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江苏有限公司

2.4.5 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竣工财务决算过程审核HT-JS标(对应招标编号TLFW20241015034601005):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含委托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代建范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过程审核咨询服务工作。招标人为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5主要工作内容

2.5.1标段编号: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HSSJ-1标、HSSJ-2标、HSSJ-3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及相关同步实施工程(不含征地拆迁及委托代建范围)的变更设计、材料价差调整及竣工结算审核(含清理概算所需的审价)等施工阶段全过程投资控制和审价;以及铁路建设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和合同履约的监督检查服务。

2.5.2 标段编号: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竣工财务决算过程审核HSJS标、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HT-JS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含同步实施工程)、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含委托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代建范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过程审核咨询服务工作,均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2.5.2.1全过程参与项目财务管理

1)在公司所在地成立工作组,附近设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交通工具,至少派驻两名符合要求的长驻办公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一名),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组固交付期间派驻不少于六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一名)。

2)协助建设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9104)文件中要求处理好统一费用处理原则、加强变更设计管理、加强征地拆迁费用管理、强化合同管理、加强建设资金管理、提前核对签认资产清单、提前梳理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相关问题。

3)配合做好下列建设单位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①项目资金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按年度出具相关审核情况报告。

②负责项目合同台账及履约情况审核,审核下列内容:合同及补充合同签订情况、合同履约保函情况、合同验工计价情况、合同发票到位及抵扣情况、合同付款情况、合同预留款和质保金情况等。按年度出具相关审核情况报告。

③协助审核建设资金支付依据、条件。

④建立健全项目各类财务管理台账,提供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所需数据和资料。

⑤对参建单位定期开展财务管理情况、中小企业欠款、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检查,出具相关检查情况和管理建议报告。

⑥对施工单位开展日常建设资金流向监管。

⑦其他。

4)审核施工单位下列项目财务管理工作情况,每半年出具一次相关审核情况报告。

①施工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资金监管协议和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②施工单位资金预算、补充资金预算上报和执行情况。

③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计提和使用情况。

④施工单位合同备案情况。

⑤施工单位上交上级管理费、利润等情况。

⑥施工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情况。

⑦其他。

2.5.2.2协助建设和各参建单位编制资产清单、办理竣工资产清点、交付等工作。包括:

(1)站前工程基本结束时,配合建设单位指导参建单位编制形成站前工程资产清单;站房、四电等工程基本结束时,配合建设单位指导参建单位编制形成站房、四电工程资产清单;在静态验收阶段,形成项目分接管单位资产清单。

(2)在静态、动态验收阶段,协助办理资产盘点、签认、接管工作。

(3)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后,协助办理资产正式交付、组固入账和尾工资产组固工作。

2.5.2.3审核项目基建支出

根据建设单位的概算分劈、最终合同、末次验工计价、未完工程及预留费用等资料,审核项目基建支出的真实、合法、完整性。

2.5.2.4审核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归档组卷

1)指导、协助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2)对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核)报告。

2)协助编制反映建设项目建设过程的财务方面总结性文件。

3)协助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归档组卷。

4)配合代建项目会计档案、资产管理资料整理移交工作。

2.5.2.5针对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及时出具管理建议书,项目结束后提交建设单位项目专题总结报告。

2.5.2.6其他

1)做好与项目审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如协助做好该项目接受国家审计、财政评审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接受上级审核时的相关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协助组织项目财务管理培训工作。

3)协助组织竣工决算培训工作;

4)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3.1.1标段编号: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HSSJ-1标、HSSJ-2标、HSSJ-3标。

1)业绩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独立承担过时速250km及以上铁路项目概预算编制、概算清理、施工图审核、项目全过程审价等其中一项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和合同协议)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55周岁及以下,应具有高级职称和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近5年承担过时速250km及以上铁路项目工程造价主要编制或审核工作。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标段编号: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竣工财务决算过程审核HSJS标、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HT-JS

1)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或审核)工作。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或高级会计师或高级经济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或编制)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项目合同终止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咨询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投标人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不得与标段内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1020日至202410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1620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联系号码、电子邮箱,原件备查)、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彩色,加盖单位公章)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3 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1113900分至2024111310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31000,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1号楼)

5.2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10万元采用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方式,接受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

    编:200070

联 系 人:周旭宽

    话:021-51236275

电子邮件:hhjcb2024@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号:1001215509300946139

行政监督部门:国家铁路局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     话:021-51237550

?     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501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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