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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引入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上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24-10-15 19:20信息来源:

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引入东方枢纽上海东站

站场区地上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SH202410130003、SH202410140005、SH202410140006、SH202410140007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引入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上工程已由上海市发改委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城〔2024〕6号)和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引入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上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4〕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东站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站铁路建设项目管理部。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上海市境内。

2.1.2 建设规模: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引入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上工程( 项目选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北至祝钦路,南至金亭公路,西至站前路,东至围场河,用地面积约0.37平方公里)包括站房工程、铁路生产生活房屋、站房配套工程( 含配套站房和站场设施、配套生产生活房屋) 、市域铁路配套工程、城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社会停车场、空铁联运模块地上部分、空铁物流预留工程地上部分、盖板工程下管廊等8个部分。

同步实施代建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相关调整工程DK191+350.82~DK191+753和DK192+349~DK192+691.65范围内站前土建及相关工程。

同步实施代建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工程,包括高架南北系统(沪通铁路二期段)涉铁桥梁及地面道路,南北高架落客车道。

2.1.3 技术标准:

2.1.3.1 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引入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上工程

站房最高聚集人数为8000人,高峰小时旅客发送量为19068人/小时, 参照特大型站房设计;建筑耐火等级一级, 建筑防水等级为一级;建筑设计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50378-2019)三星级和《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中对超低能耗建筑的要求;站内沪通铁路正线旅客列车设计速度为200千米/小时, 市域铁路正线速度目标值为160千米/小时,到发线速度目标值均为80千米/小时。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

(1)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引入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上工程

站房工程、铁路生产生活房屋、站房配套工程(含配套站房和站场设施、配套生产生活房屋)、市域铁路配套工程、城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社会停车场、空铁联运模块地上部分、空铁物流预留工程地上部分、盖板工程下管廊等8个部分。包括沪通场对应范围的524m正线桥梁。

(2) 同步实施代建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相关调整工程

包括沪通场596m以外的桥梁、承轨层、站台结构以及防水附属工程,不包括路基过渡段及线上工程。

(3)同步实施代建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工程

包括高架南北系统(沪通铁路二期段)涉铁桥梁及地面道路,南北高架落客车道。

主要工作内容:

(1)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引入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上工程

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国铁科法〔2017〕30号文)综合预算章节表对应的主要工作内容:第三章桥梁;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信号及信息;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八章房屋;第九章站场;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第十一章 其他费用中的安全生产费及其他涉及工程的相关费用。

(2) 同步实施代建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相关调整工程

包括沪通场596m以外的桥梁、承轨层、站台结构以及防水附属工程,不包括路基过渡段及线上工程。

(3)同步实施代建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工程

包括高架南北系统(沪通铁路二期段)涉铁桥梁及地面道路,南北高架落客车道。

2.2.2 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四个标段,分别为SHDDSSG-1标段、SHDDSSG-2标段、SHDDSSG-3标段、SHDDSXX标段。

SHDDSSG-1标段(对应交易登记号SH202410130003)

(1) 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上工程。地面层以上以主体结构变形缝为界,N13轴(含)以北范围;地面层以道路红线为界,华星路南侧道路红线以北。包括:

1)华星路南侧道路红线以北范围场坪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基础工程、内部道路、地下联通道、停车场、铁路生产生活房屋以及其他配套房屋、构筑物等附属工程。

2)沪通场桥梁工程:小里程台尾~DK191+783(18号墩),包含18号墩下部结构及伸缩装置。

3)市域场桥梁工程:机场线DK191+461.16(红线里程)~DK191+576.55(6号墩),包含6号桥墩及伸缩装置;东西联络线DK191+493.24(3号墩)~DK191+576.55(6号墩),包含3、6号桥墩及伸缩装置。

4)N13轴(含)以北范围盖板、桥建合一承轨层、上盖预留同步实施工程。

5)其他工程。包括:①华星路南侧道路红线以北范围室外排水工程(含站东路排水);②北咽喉停车场及配套房屋(含RUU机房)变配电工程及从南咽喉停车场变电所接引至本标段范围区域内变电所的高压电缆;③对应本标段范围的电缆沟排管(含支架、MPP管)、建筑电气、室内给排水及通风空调工程。

(2)同步实施代建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相关调整工程:沪通场596m以外的桥梁、承轨层、站台结构以及防水附属工程。

(3)同步实施代建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工程:高架北系统(沪通铁路二期段)涉铁桥梁及地面道路。

SHDDSSG-2标段(对应交易登记号SH202410140005)

(1)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上工程。地面层以上以主体结构变形缝为界,N13轴(不含)~S10轴(不含);地面层以道路红线为界,华星路南侧道路红线~祝川路北侧道路红线。包括:

 1)站台区公共场站、城市通廊及中庭、空铁联运模块以及配套房屋附属工程。

 2)沪通桥梁:DK191+783(18号墩) ~DK192+307(43号墩),不包含18号墩下部结构及伸缩装置,包含43号墩下部结构及伸缩装置。

 3)N13轴(不含)~S10轴(不含)范围盖板、桥建合一承轨层、站台、站房、上盖预留同步实施等工程。

 4)其他工程:①室外生活给水、消防给水管网,客车上水、卸污系统以及对应标段范围的室外排水工程(含站东路排水)。②对应标段范围所在区域的变电所变配电工程以及从地方配建的110kv变电站接至本标段范围区域内变电所的高压电缆。③南北柴油发电机设备。④站台门。⑤高架层室外消防管网、电缆沟排管(含支架、MPP管)、建筑电气、室内给排水及通风空调工程。

(2)同步实施代建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工程:北高架落客车道,NXK1+241.87~NXK1+704.74,长约462.87m;南高架落客车道,SXK1+083.23~SXK1+515.45,长约432.22m。

SHDDSSG-3标段(对应交易登记号SH202410140006)

(1)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上工程。地面层以上以主体结构变形缝为界,S10 轴(含)以南范围;地面层以道路红线为界,祝川路北侧道路红线以南。

 1)祝川路北侧道路红线以南范围场坪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基础工程、内部道路、地下联通道、停车场、铁路生产生活房屋及其他配套房屋、构筑物等附属工程。

 2)沪通桥梁工程:DK192+307(43号墩)~大里程台尾,不包含43号墩下部结构及伸缩装置。

 3)市域桥梁工程:机场线DK192+513.45(53号墩)~DK192+638.085(红线里程),包含53号桥墩及伸缩装置;东西线DK192+513.45(53号墩)~DK192+639.74(红线里程)。

 4)S10 轴(含)以南范围盖板、盖上铁路生产生活房屋、桥建合一承轨层及上盖预留同步实施工程。

 5)其他工程:①祝川路北侧道路红线以南范围室外排水工程。②南咽喉停车场变配电工程(不含10kv配电所内设备)及从地方配建的110kV变电站至南喉停车场变电所的高压电缆;本标段范围铁路生产生活房屋变配电工程以及从10kv配电所至本标段范围铁路生产生活房屋变电所的高压电缆。③电缆沟排管(含支架、MPP管)、建筑电气、室内给排水及通风空调工程。

(2)同步实施代建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相关调整工程:沪通场596m以外的桥梁、承轨层、站台结构以及防水附属工程。

(3)同步实施代建东方枢纽上海东站集疏运道路工程:高架南系统(沪通铁路二期段)涉铁桥梁及地面道路。

SHDDSXX标段(对应交易登记号SH202410140007)

上海东站站场区地上工程。包括站房客服信息(含国铁、市域)、市域通信、道路监控以及配套工程(不含空铁联运模块)信息系统。

2.2.3 计划工期:本次招标的项目计划工期942日历天(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6月30日。

2.3 其他说明: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标段编号:SHDDSSG-1标段

(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有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比照铁路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担铁路工程施工,可以参加铁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投标)。

(2)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有近五年完成的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本单位注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比照铁路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担铁路工程施工,可以参加铁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施工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类似的工程业绩,联合体成员视联合体分工协议不同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类似的工程业绩。

3.1.2标段编号:SHDDSSG-2标段

(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比照铁路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担铁路工程施工,可以参加铁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投标)。

(2)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有近五年完成的建筑面积5万平米及以上铁路站房工程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本单位注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铁路大中型站房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施工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类似的工程业绩,联合体成员视联合体分工协议不同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类似的工程业绩。

3.1.3 标段编号:SHDDSSG-3标段

(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有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比照铁路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担铁路工程施工,可以参加铁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投标)。

(2)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有近五年完成的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本单位注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比照铁路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担铁路工程施工,可以参加铁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施工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类似的工程业绩,联合体成员视联合体分工协议不同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类似的工程业绩。

3.1.4 标段编号:SHDDSXX标段

(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有近五年完成的铁路站房客服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并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附供货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稳定运行的有效证明文件),且无不良反映。

关键设备供货业绩要求:申请人拟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的客运服务系统关键设备(窗口售票、自动售票、自动检票、补票等票务系统设备,旅客服务与生产管控平台、网络和安全设备)须具有铁路站房客服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已通过验收并开通运行一年及以上应用业绩(必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投标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等业绩证明文件),并声明产品不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非自身产品均须提供设备制造商供货承诺书或授权书);尚无业绩的关键设备应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的技术审查;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集团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

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须提供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符合《国铁集团关于印发〈国铁集团铁路专用产品论证采信目录〉的通知》(铁科信〔2023〕152号)文件规定。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本单位注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铁路站房工程或类似工程客服信息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系。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6.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6号楼913室持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联系号码、电子邮箱,原件备查)免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2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购。

6.3 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须在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上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网址http://www.shcpe.cn/jyfw/index.html)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ciac.zjw.sh.gov.cn/CIACuserportal/SSO/Logintrade.aspx);申请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操作手册:http://www.shcpe.cn/jyfw/n90/index.html;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21-54599069。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以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国家铁路局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

电话:021-5461478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站铁路建设项目管理部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6号楼913室

邮   编:201107

联 系 人:李红光

电   话:021-51228768,51228757

传   真:021-51228768

电子邮件:shdzhb2023@163.com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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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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