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GB50013-2006 标准状态: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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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GB 50013-2006
主编部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6 年 6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 410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13-2006 ,自 200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3.0.8、4.0.5、5.1.1、5.1.3、5.3.6、7.1.9、7.5.5、8.0.6、8.0.10、9.3.1、9.8.1、9.8.15、9.8.16、9.8.17、9.8.18、9.8.19、9.8.25、9.8.26、9.8.27、9.9.4、9.9.19、9.11.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 13-86 及《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1997 年第 11 号)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八日
前 言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二~二〇〇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03]102 号),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编,具体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广州大学、重庆大学,对原规范进行全面修订。本规范编制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给水工程的设计经验,对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讨,提出了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设计、科研、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和设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编制组认真研究分析编制而成。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①补充制定规范的目的,体现贯彻国家法律、法规;②增加给水工程系统设计有关内容;③增加预处理、臭氧净水、活性炭吸附、水质稳定等有关内容;④增加净水厂排泥水处理;⑤增加检测与控制;⑥将网格絮凝、气水反冲、含氟水处理、低温低浊水处理推荐性标准中的主要内容纳入本规范; ⑦ 删去悬浮澄清池、穿孔旋流絮凝池、移动冲洗罩滤池的有关内容;⑧结合水质的提高,调整了各净水构筑物的设计指标和参数;⑨补充和修改了管道水力计算公式。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编 200092,上海市中山北二路 901 号),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广州大学
重庆大学
主要起草人:戚盛豪 万玉成 于超英 王如华 邓志光 冯一军 刘万里 刘莉萍 许友贵 何纯提 吴一蘩 张朝升 张 勤 张德新 李文秋 李 伟 李国洪 杨文进 杨远东 杨孟进 杨 楠 陈守庆 陈涌城陈树勤 郄燕秋 金善功 姚左钢 战 峰 徐扬纲 徐承华 徐 容 聂福胜 郭兴芳 崔福义 董 红 熊易华 蔡康发
附件下载:室外给水设计规范_GB50013-20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