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全面建立湖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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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建立湖长制273名各级湖长履职
来源:四川日报 2019-01-04
近日,记者从省河湖保护局获悉,截至目前,我省已有273名湖长履职到位,全省省市县乡村五级湖长制度和体系全部建成。
统计显示,目前,四川29个常年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均已设立了各级湖长,其中跨省湖泊泸沽湖设立省级湖长2名。此外,我省还将重要天然湿地、具有供水任务的水库和渠道纳入湖长制实施范围,并对黄河干流、4个重要天然湿地、6座大型水库、7条干渠设立了省级河(湖)长。在此基础上,四川实现河流、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各类水域河湖长全面覆盖。
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我省从2018年初正式启动湖长制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已相继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机制、责任和任务清单等。同时,在全省范围启动河湖范围划定工作,并逐步建立河湖名录体系、制定湖长制工作提示约谈通报制度。(记者 王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