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法院为3.3万农民工追回农民工工资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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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 孙科)1月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省法院年底集中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有关情况。
据了解,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21万件,为3.3万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2亿元;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96件,已审结95件,95人被依法判处刑罚。
如何做到的呢?
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表示,全省三级法院畅通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快三优先”原则,依法、公正、及时、高效、充分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主要做法为:一是畅通立案通道。法院设立专门立案窗口,及时审查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对农民工当事人,积极依法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等救助措施。如淮阳县法院开设绿色通道,针对不能自写诉状的农民工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立案,由受案人员记录在案。民权县法院根据23名农民工的申请,考虑其经济困难,依法采取了缓交诉讼费的救助措施,并提供法律援助,为23名农民工追回工程款560余万元。
二是提高审判效率。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简化程序,快审快结;对于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严格依法适用,简便快捷审理,实现一审终审。针对大量农民工起诉没有证据以及诉讼能力弱的现状,加强诉讼引导,指导农民工依法收集证据,根据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依法保障有理的农民工获得胜诉权益。如汝南县法院对受理的某公司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系列案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为34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377万元。汝阳县法院在审理一起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针对施工单位用工不规范、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依法厘清用工关系,为24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35万余元。中牟县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040元。
三是加大调解力度。全省法院始终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对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尽可能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权益。如正阳县法院在调解一起拖欠贫困户农民工工资案件时,结合服务精准扶贫大局,为农民工及时追回工资款1.9万元。济源市中院通过调解缩短讨薪周期,为1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3.5万余元。郏县法院调解一起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当场履行义务,为农民工挽回17万余元损失。(编辑 华丽娟 戴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