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最后两年_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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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架时间: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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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1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对乡村振兴作出顶层设计和细化部署。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就要把优先的理念树立起来,作为做好“三农”工作最主要的原则,真正摆上议事日程。
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要求迫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提出来的,是从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出发提出来的,是基于实践基础的战略选择,是要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当前农业农村发展同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步伐明显跟不上,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现象比较突出。必须拿出超常规的办法,出台超常规的举措,把“三农”工作摆到更高的位置,推动农业农村更高质量的发展。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扩面、提速、集成”的要求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是要真正做到“四个优先”。
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衡量一个地方工作的好坏,要看工业,更要看农业,要看城市,更要看农村。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指标考核体系,推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把注意力和兴奋点转向农业农村,更自觉地做好“三农”工作。各级各地领导干部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坚持把“三农”工作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原因之一是资源要素配置失衡。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必须强化制度性供给,推动更多的资源要素配置到农村,为乡村发展强筋健骨。要改变以往要素单向流动的情况,在“人、地、钱”上做文章,推动各类人才返乡下乡,鼓励各类资本投向农村,把普惠金融的重点放到乡村,有序有效释放土地红利,让土地资源活起来。
在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带动乡村快速发展,但与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还有不足。今后既要推动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又要将财政资金用出效率,改变过去“撒胡椒面”的使用方式,整合存量、优化增量。
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最关乎群众的获得感,也是我国城乡差距的最突出表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就必须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补齐短板,构建起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让农民享受到国家发展红利、乡村振兴福利,实现“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今明两年要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夯实农业基础,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优先发展是道现实考题,要有激情,还要有长远的目光、科学的谋划。只有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才能不断推动优先发展理念落地落实。只要撸起袖子加油干、紧盯目标认真干,就一定能交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亮丽答卷,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