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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站办(所),各企事业单位:
因组织人事调整,经镇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对我镇党政领导乡道路长安排进行了调整并印发了《2021年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9日
2021年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适应改革创新要求,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大公路管理、养护力度,科学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的路长制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全面提升镇域内公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公路路域环境,为建设“富美高桥”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调整高桥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姜海纳任顾问,党委副书记、镇长刘伟任组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杨炯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基层党建办、财政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县行政执法局高桥行政执法队、长沙县交警大队金井中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等部门以及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路长制”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公路专干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路长制”管理工作机构 。
三、工作内容
(一)“路长制”的设置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目前长沙县设立三级路长,即干线公路(国、省、县道)路长、乡道路长和村道路长。乡道路长由镇长担任,分路长由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具体安排详见《高桥镇乡道路长安排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道的路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路长,公路专干担任分路长,具体安排详见《高桥镇村道路长安排表》,其余村道参照路长制要求进行管养。
(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目标任务
1.干净。由公路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公路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肩、边坡的非法种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主要干线公路安排洒水车每天对管辖路段进行洒水降尘、清洗路面(根据天气情况和路面状况调整洒水、清洗频率)。
2.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处置。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用地外缘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对国省县道逐条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并联合公路、交通、交警进行联合整治,农村公路参照实施。
4.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制止公路两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对马路市场,特别是利用公路两侧作为赶集场所要依法取缔。
5.美观。所有乡道、村道与干线公路接线处需硬化100米以上;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2次,确保生长良好,并保证公路安全视距。
(三)职责分工
1.路长:镇级路长负责管辖范围内路段“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村级路长负责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镇级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2.分路长:分路长(联村党政)协助路长监督检查村级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协调处理责任路段日常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订实施方案、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上传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分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4.责任单位:
(1)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营造宣传氛围,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洒水降尘、清洗路面、对裸露黄土进行处置工作;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协调相关部门、村(社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主干道岔路口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进行监督;负责制定全镇乡村公路发展规划,负责全镇乡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全镇乡村公路养护,组织对危险路段进行治理。
(2)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向县“两办”和宣传部门报送信息。
(3)基层党建办:宣传推介,协调省市县主流媒体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公布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4)财政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公路及路边的保洁工作,物业公司管理。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并与相关部门组织常态化联合执法,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7)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高桥行政执法队:加强日常巡查;负责乡道、村道的治理,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的行为,对乱砍滥伐行道树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
(8)长沙县交警大队金井中队: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行为;按路警联合执法的要求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10)自然资源所:配合公路、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厢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厢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11)各村(社区):村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建设用地的征迁和县乡道路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负责对村道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村道项目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道路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工作。
(四)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路长、分路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镇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村级路长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利用路长制APP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5.问责:对各责任单位履职不到位的情况,镇纪委将启动问责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爱路、护路的氛围,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各村(社区)要把实施“路长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道路综合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抓紧制定本区域本单位“路长制”具体实施办法,落实责任,任务到人,主动作为,及时协调解决道路综合管理难点问题。
(三)加强整治力度。各村(社区)要加强日常巡查和养护管理,严肃查处破坏交通设施、影响交通安全、违章搭建、污损路面等各类违法行为,巩固路域环境整治成果,消除边治理边反弹的现象。坚持治理和规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深入排查辖区内农村公路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工程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各项治理模式,建立健全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政府制定“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和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执行;建立“一路一档”;公开各级路长信息,规范设置各级路长公示牌,公开监督电话,同时,镇党委、政府将“路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各村(居)年终考评,考评结果与工作绩效挂钩;以保证公路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为原则,采取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制定工作例会制度,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附件:
1.高桥镇干线公路路长和联系公路安排表
2.高桥镇乡道路长安排表
3.高桥镇村道路长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