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编号:渝建〔2017〕414号 政策状态: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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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的部署精神,切实推进信息技术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深度融合,有效提升施工现场现代化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建筑施工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建质函〔2016〕183号)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城乡智慧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6〕505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大力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现将《“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
附件
"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的部署精神,大力开展我市"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实现信息技术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深度融合,提升施工现场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动建筑施工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建质函〔2016〕183号)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城乡智慧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6〕505号)等文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城乡建委高度重视"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城乡建委李明副主任任组长的"智慧工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委建管处。"智慧工地"建设具体工作由建管处牵头,市城乡建委相关处站室、各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相关企业配合,统筹推进"智慧工地"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标准课题研究、系统平台建设和"智慧工地"打造等工作,建立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协同推进机制。工作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单位要明确工作专项负责人和工作责任人,细化工作职责,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智慧工地"建设组织机构见附件1.
二、总体要求
要将信息管理平台、智能技术、智能设备广泛应用到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创新工程管理模式,构建覆盖"建设主管部门、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的"智慧工地"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施工信息化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有效提高建设主管部门在工程质量、安全、清欠等方面的监管与服务效能,进一步实现工程管理精细化、参建各方协作化、行业监管高效化、建筑产业现代化。
三、建设原则
(一)先易后难,分步推进。要结合工作目标、时间、对象和实施难易程度等因素,实事求是,以小目标带动大目标,有计划、分层次、分阶段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
(二)顶层设计,标准引路。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自上而下地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打造统一的"智慧工地"建设标准体系。
(三)行业主导,企业参与。要以企业需求和监管问题为导向,在便捷性、高效性、适用性上下功夫,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升行业监管效能与企业管理水平。要通过市区联动、政企合作,实现全行业共同推进建设工作。
(四)重点突破,示范带动。要以国家级开发新区、优势施工企业和示范工程先行先试为突破口,以提高信息管理平台、智能技术与智能设备的普及使用率为出发点,逐步拓展,以试点、示范带动全市"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四、工作目标
(一)第一阶段目标(即日起至2017年12月)
1﹒技术标准研究: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的调查研究和资料收集分析工作,为《重庆市"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智慧工地"大数据挖掘与技术集成应用示范》课题研究做好基础性工作。
2﹒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中的工程项目数据库、综合管理子系统、安全监管子系统、危大工程管理子系统、特种设备监控子系统、生态环境监测子系统、远程视频监控子系统、平安卡(含流动党员信息采集与管理)管理子系统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子系统的建设。
3﹒"智慧工地"试点打造:在全市范围打造至少200个"智慧工地".其中,两江新区作为集中试点区,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总数20%的项目试点打造为"智慧工地",两江新区区级信息管理平台建成,实现与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主城九区、经开区、高新区确保各至少打造2个"智慧工地";其他各区县要结合自身实际,各至少打造1个"智慧工地".
(二)第二阶段目标(2018年1月~2018年12月)
1﹒技术标准制定:颁布实施《重庆市"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编制完成《"智慧工地"大数据挖掘与技术集成应用示范》课题研究报告。
2﹒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中的质量监管子系统、监理行业管理子系统、质量检测子系统、建材管理子系统、BIM应用管理子系统的建设工作。
3﹒"智慧工地"逐步推广:实现主城九区、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筑面积2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造价2千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打造为"智慧工地";其他各区县至少各打造2个"智慧工地".
(三)第三阶段目标(2019年1月~2019年12月)
1﹒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建成运行。
2﹒"智慧工地"全面建设:实现全市建筑面积2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造价2千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打造为"智慧工地",全面建成符合我市实际的"智慧工地"管理模式,为我市城乡智慧建设奠定基础。
五、主要任务
(一)制定《重庆市"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
任务内容:研究制订《重庆市"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对"智慧工地"体系框架、数据标准、信息应用接口、功能等进行统一规定,以"规定项+可选项"的思路,规范"智慧工地"建设基本要求,指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逐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市建科院、重庆建工三建
配合单位:科教处、安管总站、质监总站、造价总站、审批服务中心、招标办、两江新区建设局、重庆大学
预计完成时间:2018年3月
(二)开展《"智慧工地"大数据挖掘与技术集成应用示范》课题研究
任务内容:分析建筑行业管理现状,明确"智慧工地"的内涵和特点,构建"智慧工地"体系框架,梳理相关政策,提出"智慧工地"的发展策略。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市建科院、重庆建工三建
配合单位:科教处、安管总站、质监总站、造价总站、审批服务中心、招标办、两江新区建设局、重庆大学
预计完成时间:2018年3月
(三)建设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
1﹒工程项目数据库
任务内容:在现有一体化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数据库,涵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项目信息和诚信信息。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设计处、安管总站、质监总站、造价总站、招标办、两江新区建设局
预计完成时间:2017年8月
2﹒"智慧工地"综合管理子系统
任务内容:建立综合管理子系统,宏观展示全市工程安全、质量、实名制考勤、民工工资、合同履约、绿色施工、企业诚信、人员诚信等整体状态,并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掌握全市建筑工程概况。对于有红色预警或者黄色提示的指标可以向下层级继续分析到区域、工地。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安管总站、质监总站、造价总站、招标办、两江新区建设局
预计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3﹒安全监管子系统
任务内容:继续推进安全监管子系统建设,整合现有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启动标准化评价、项目监督、清单式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项目监督管理、检查(随机抽查)记录、整改通知及回复、标准化评定等全过程记录。推进APP应用,实现监管数据即时上传。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安管总站
配合单位:审批服务中心、两江新区建设局
预计完成时间:2017年9月
4﹒危大工程管理子系统
任务内容:建成危大工程管理子系统,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交底、实施及验收各环节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通过手机APP实现远程通知和远程使用管理。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安管总站
配合单位:审批服务中心、两江新区建设局
预计完成时间:2017年10月
5﹒特种设备监控子系统
任务内容:建成塔吊、施工升降机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安全监督机构和项目部、施工单位、产权单位的分级管理,实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安装、使用、拆卸业务流程的管理和实时动态监控。通过手机APP实现远程通知和远程使用管理。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安管总站
配合单位:审批服务中心、两江新区建设局
预计完成时间:2017年10月
6﹒生态环境监测子系统
任务内容:建立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平台(试点),针对土石方、爆破等扬尘、噪音污染较重的施工阶段或部位,试点设置扬尘、噪音监测点,实时采集有关监测数据,按需采集监测点影像资料,并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安管总站
配合单位:审批服务中心、两江新区建设局
预计完成时间:2017年10月
7﹒远程视频监控子系统
任务内容:建成远程视频监控子系统,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信息通过网络传输到企业或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实时管控。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安管总站
配合单位:审批服务中心、两江新区建设局
预计完成时间:2017年10月
8﹒平安卡(含流动党员信息采集与管理)管理子系统
任务内容:在平安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通过人脸识别、指纹考勤、射频技术等手段,升级平安卡实名制管理系统,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监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情况,对工人登记总数、考勤、薪酬支付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补充建筑从业人员党员信息进入平安卡系统,探索推进施工领域流动党支部的建立,创新党建工作的开展。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安管总站
配合单位:审批服务中心、两江新区建设局
预计完成时间:2017年10月
9﹒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子系统
任务内容:建成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子系统,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及时掌握工程款及一线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等情况。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造价总站
配合单位:审批服务中心、安管总站、两江新区建设局
预计完成时间:2017年10月
10﹒质量监管子系统
任务内容:推进质量监管子系统建设,整合现有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启动项目监督、清单式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项目监督管理、检查(随机抽查)记录、整改通知及回复等的全过程记录。推进APP应用,实现工程质量监管数据即时上传。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质监总站
配合单位:审批服务中心、两江新区建设局
预计完成时间:2018年6月
11﹒监理行业管理子系统
任务内容:对工程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履职行为实施动态监管,有效履行监理报告制度,有效提升对监理行业的信息化监管水平。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质监总站
配合单位:审批服务中心、两江新区建设局
预计完成时间:2018年6月
12﹒质量检测子系统
任务内容: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工程实体结构等的质量检测实行信息化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业行为。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质监总站
配合单位:审批服务中心、两江新区建设局
预计完成时间:2018年6月
13﹒建材管理子系统
任务内容:建立建材管理子系统,实时共享预拌商品混凝土(含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生产质量控制数据信息,实施动态监管。建筑材料进场见证取样采用二维码技术,遏制虚假试样,并对进场使用建筑材料相关信息及复检结果进行登记,予以公示,建立社会监督机制,促进诚信经营。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质监总站
配合单位:审批服务中心、两江新区建设局
预计完成时间:2018年6月
14﹒BIM应用管理子系统
任务内容:推动BIM技术在施工过程中的应用,实现对施工现场的可视化决策、协同化建造和透明化管理,提高施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质监总站、安管总站
配合单位:设计处、审批服务中心、造价总站、两江新区建设局
预计完成时间:2018年10月
(四)"智慧工地"打造
任务内容:
第一阶段,在全市范围内打造至少200个"智慧工地".其中,两江新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总数20%的项目试点打造为"智慧工地",两江新区区级信息管理平台建成,实现与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主城九区、经开区、高新区各至少打造2个"智慧工地";其他各区县至少各打造1个"智慧工地".
2017年度内,凡是申报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验收的项目,必须首先符合"智慧工地"第一阶段建设标准并经验收后,方具备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评选资格。
第二阶段,将主城九区、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筑面积2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造价2千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打造为"智慧工地";其他各区县至少各打造2个"智慧工地".
第三阶段,将全市建筑面积2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造价2千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部打造为"智慧工地".
第一阶段"智慧工地"建设标准见附件2.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智慧工地"建设标准按照《重庆市"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执行。
牵头单位:建管处
责任单位:安管总站、质监总站、造价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
配合单位:审批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预计完成时间:2017年12月(第一阶段)、2018年12月(第二阶段)、2019年12月(第三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责任、配合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工作推进领导机构,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快实施推进。要组织研究学习,先行先试,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标准课题研究单位要加快标准课题的研究工作,及时为"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提供理论支撑;系统平台建设单位要加快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按期为"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打造技术内核;各试点区要强化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提升推进速度,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鼓励有关单位聘请工程建设领域和信息化领域的专家、教授参与关键技术攻关,为"智慧工地"整体推进提供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
(三)加强资金保障。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研究相关激励政策,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工地"建设,保障"智慧工地"所需经费。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合理的资金需求计划,按照程序申报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严格按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对工作进度和效果的检查和督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智慧工地"的宣传推广,为"智慧工地"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市城乡建委将在各阶段适时派出验收组,对我市"智慧工地"进行检查验收。
六、信息报送
各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地区"智慧工地"建设推进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2017年8月15日前,要将本地区"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建设期间,每月25日前要将本地区"智慧工地"建设月度情况报送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建设各阶段12月20日前,要将本地区"智慧工地"建设工作阶段总结报送市城乡建委(报送电话:63656515;报送邮箱:cqaqzz@163.com;报送传真:63672073)。
附件:1."智慧工地"建设组织机构
2."智慧工地"第一阶段建设标准
附件1
"智慧工地"建设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明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卢斗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巡视员
夏太凤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建管处处长
付文元 两江新区建设局局长
成 员:
艾云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建管处副处长
王方贵 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邱峰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站长
邹云华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张琦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
刘克伟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京街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总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委建管处,由建管处处长夏太凤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管处副处长艾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建管处罗杰、黄刚,安管总站周长安、唐晓荣,质监总站付建华、谷军,造价总站冉龙彬、李银国、王耀利,审批服务中心马勇、徐志强,两江新区建设局崔晓章、冉婧、林灵,市建科院蒲小炜、吕忠,建工三建邓宏、陈波,重庆大学姚刚等为办公室成员。
二、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3656515
附件2
“智慧工地”第一阶段建设标准
项次 | 建设内容 | 建设(验收)标准 |
1 | 门禁刷卡“智慧应用” | 具备门禁刷卡智能设备,并有效应用于项目人员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
2 | 扬尘监控“智慧应用” | 具备扬尘监控智能设备,并有效应用于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
3 | 远程视频监控“智慧应用” | 具备远程视频监控智能设备,并有效应用于项目施工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
4 | 施工升降机智能识别“智慧应用” | 具备施工升降机驾驶员身份识别智能设备,并有效应用于项目施工设备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
5 | 危大工程管理“智慧应用” | 应用危大工程管理子系统,并有效开展项目危大工程动态管理,相关信息数据实时与市城乡建委“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