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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九江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60天攻坚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扭转当前我市空气质量处于全省落后地位的被动局面,全力做好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特制定九江市住建局大气污染防治60天攻坚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方案要求进行落实。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问题导向、集中整治、突出重点、限期整改的原则,采取超常措施,利用60天的时间,对全市范围内建筑工地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同时按上级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大气污染综合督查,通过全力攻坚,严防死守,实现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全部落实“六个百分百”工作目标要求。
二、实施时间
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三、攻坚任务
1、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攻坚
继续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监管,严格督促中心城区在建工地认真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六个百分百”和“两个禁止”的总体目标。监督指导各在建工地责任单位严格实行《九江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工作要求,责任到人,实行工地二十四小时实时监控。
2、大气污染防控综合攻坚
认真落实《九江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60天攻坚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实施对八里湖新区尤其是茅山头站点周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查,防控“四尘、三烟、三气”污染,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确保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职责分工
在原定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职责分工不变的基础上,针对此次60天攻坚工作要求,九江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市本级在建工地扬尘治理监管工作。同时成立四个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巡查组,分别负责浔阳区、经开区、濂溪区、柴桑区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巡查工作。
1、巡查一组负责浔阳区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巡查工作。
组员:王和节、蔡勤、张建超、尹松(浔阳区安监站副站长)。
2、巡查二组负责经开区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巡查工作。
组员:汪宁、廖章良、梁春林(经开区安监站站长)。
3、巡查三组负责濂溪区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巡查工作。
组员:柳永和、王煜、张捷、李立雨(濂溪区安监站站长)。
4、巡查四组负责柴桑区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巡查工作。
组员:潘东、淦江、张聘根、梅守安(柴桑区安监站站长)。
成立两个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从督查一组由2019年2月1日第一周开始,依次轮替负责八里湖新区辖区范围内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督查工作。
督查一组 组长:范信顺(九江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组员:陈海明、陈登峰、代智超(八里湖新区建设环保局副局长,联系电话:13879295858)。
督查二组 组长:杨忠辉(九江市市政设施收费管理所所长)
组员:付军、胡亦国、洪渊(八里湖新区环保工作负责人,联系电话:15870889880)。
各组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定期开展巡查和督查。特别是监控站点附近区域应作为重点,对发现存在的大气污染行为,第一时间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区域责任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落实整改要求。各组应及时汇总日常工作情况和相关材料,并在每星期周末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长虹大道32号10楼)上报工作情况。
五、工作措施
1、成立九江市住建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罗百奚同志任组长,毛宗水同志任副组长,九江市建筑安监站、质监站、造价站、收费所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由毛宗水同志具体负责协调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的在建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对扬尘管控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进入黑名单,在九江市辖区实行市场禁入。在开展巡查和督查中,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将予以全局通报批评。
附件: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问题督办通知书
九江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督查问题反馈单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问题巡查督办整改通知书
工程名称 | |
存在问题 | □未设置或设置的连续封闭式围挡不符合要求(主要路段高度不小于2.5米、一般路段不小于1.8米)。 □出入口、场内主干道、临时生产加工车间及设备、材料堆场地面未进行硬化抑尘处理。 □施工现场裸露土体、现场易产生扬尘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未采取密闭式防尘网覆盖、固化、硬化或绿化等抑尘措施。 □未设置洗车平台、沉淀池、排水沟、过水池等设施。 □未对出入车辆按规定进行冲洗和实施密闭运输,或大门出入口30米以内路面上有明显该工地带出的泥印,或者散落沙石、灰土等易扬尘建材。 □施工现场未配备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除雨天外,未定时开展现场除尘、降尘和相应的抑尘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围挡、场区主干道两侧(每组喷头间隔不宜大于4米)在不影响安全施工的条件下未设置环绕喷淋(雾)装置,并配备雾炮机等降尘设备。 □喷淋、雾炮机等降尘设备未按规定使用。 □建筑主体高度超过30米,未设置高空降尘措施。 □施工现场实施土方作业时,未配置降尘设施进行湿法作业。 □施工现场清运作业如楼层清运、脚手架清运、建筑垃圾清运等,装修作业如石材切割、孔洞钻挖、喷刷滚涂等未采取抑尘措施。 □建筑物内垃圾未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通道的方式进行清运,凌空抛掷。 □现场起重运输机械、车辆等尾气排放不达标。 □其它: |
处理意见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 建设局按照以下意见处理: □限期整改。于2019年 月 日前整改到位。 □停工整改。于2019年 月 日前整改到位。于 月 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建筑工地整治组办公室。 □停工整改,依法查处。于 月 日前将整改、查处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建筑工地巡查组。 建筑工地巡查组联系电话:8983398,联系人:李琳。 |
督查人 | 时间: |
签发人 | 时间: |
签收人 | 时间: |
九江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建筑工地巡查组监制
九江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督查问题反馈单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 月 日,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在对你辖区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在存在问题的括号内打√,并简要说明情况):
一、工业企业废气管控攻坚方面( ):
二、工地扬尘管控攻坚方面( ):
三、渣土运输扬尘管控攻坚方面( ):
四、道路交通扬尘管控攻坚方面( ):
五、堆场扬尘管控攻坚方面( ):
六、餐饮和烧烤油烟管控攻坚方面( ):
七、机动车尾气管控攻坚方面( ):
八、露天烧烤管控攻坚方面( ):
九、船舶污染治理攻坚方面( ):
请你委按照《九江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60天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于2019年 月 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督查人(签字):
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
2019年 月 日
责任人(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