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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的计算方法
建设期利息计算方法:
对国内借款,无论实际按年、季、月计息,均可简化为按年计息,即将名义年利率按计息时间折算成有效年利率。计算公式为:
计算建设期利息时,为了简化计算,通常假定借款均在每年的年中支用,
借款当年按半年计息,其余各年份按全年计息,计算公式如下:
采用单利方式计息时:
各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金累计+本年借款额/2)×名义年利率
采用复利方式计息时:
各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借款额/2)×有效年利率
对有多种借款资金来源,每笔借款的年利率各不相同的项目,既可分别计算每笔借款的利息,也可先计算出各笔借款加权平均的年利率,并以此加权平均利率计算全部借款的利息。
流动资金计算方法:
1 按产值(或销售收入)资金率估算
流动资金额=年产值(或年销售收入额)×产值(或销售收入额)资金率
产值(或销售收入)资金率可由同类企业百元产值(或销售收入)的流动资金占用额确定。
2 按年经营成本和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估算
流动资金额=(年经营成本/360)×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