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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程保险费,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工程保险费计算方法
工程保险费
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机器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投保而发生的保险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引进设备财产保险等费用。
工程保险费计算方法:
(1)不同的建设项目可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投保险种,根据投保合同计列保险费用。编制投资估算时可按工程费用的比例估算。
(2)不包括已列入施工企业管理费中的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
(3)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列,也可按下式估列:工程保险费=第一部分工程费用×0.3%~0.6%
说明:不含已列入建安工程施工企业的保险费。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指建设项目使用国内外专利和专有技术支付的费用。包括:
1 国外技术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
2 国内有效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费。
3 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费等。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计算方法:
(1)按专利使用许可协议和专有技术使用合同的规定计列;
(2)专有技术的界定应以省、部级鉴定批准为依据;
(3)项目投资中只计需在建设期支付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分年支付的使用费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
(4)一次性支付的商标权、商誉及特许经营权费按协议或合同规定计列。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商标权或特许经营权费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
(5)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铁路线、专用公路、专用通讯设施、变送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如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投资但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应作无形资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