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编号:渝府发〔2012〕45号 政策状态: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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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
渝府发〔2012〕4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精神,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大力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庆质量发展的基础与环境
质量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市之本。重庆直辖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制定了市长质量管理奖励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民质量意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逐年提升,2011年达到85.49,连续6年位居全国前列,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85.2%,轨道交通等一批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金融、物流、旅游、商贸等现代服务业服务质量明显改善。
但是,目前我市质量发展的基础还较为薄弱,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升质量的内在动力不足,自主创新和品牌创建能力不强,平均劳动生产效率不高,产品在国际市场占有的份额不大,产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紧迫任务,是助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
二、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夯实基础、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建设质量强市,大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方针。
以人为本,安全为先,以质取胜,创新驱动,夯实基础,诚信守法。
――坚持以人为本。把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取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高质量水平,促进质量发展,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
――坚持安全为先。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科学处置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以质取胜。突出好字优先,好中求快,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大力提高各行各业质量管理水平,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增强我市产品、企业、产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技术进步,实现管理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健全激励机制,培养创新人才,增强创新能力,增添发展动力,推动质量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夯实基础。深化质量理论研究,加强质量法治建设,夯实质量管理基础,加强质量人才培养,推进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有利于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坚持诚信守法。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完善质量诚信体系,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强化先进质量文化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形成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技术标准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建成西部质量高地,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1.产品质量。
到2020年,“重庆造”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天然气石油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和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进出口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建成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国家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本地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农药、化肥等主要农资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培育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2个、市级出口食品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5个,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重庆造”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培育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2个、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3个,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0以上,位居全国前列。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出口工业产品检验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本市企业生产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有品牌,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一批由我市主导的国际标准,主要产品质量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和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推动云计算、芯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2.工程质量。
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级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普通国省道优良路率达到80%,竣工工程质量安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规范要求。积极培育“鲁班奖”和“詹天佑土木工程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力争处于西部地区领先地位。二级资质以上施工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城区2737平方公里范围内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65%设计标准,公共建筑和其他区域范围内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设计标准,新型建筑材料应用普及率达到30%以上,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改善明显,居民住房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3.服务质量。
到2020年,服务业全面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和网络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金融、物流、旅游、商贸等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90以上,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建成渝中区、北部新区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到2015年,服务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金融、物流、高技术、工业设计、商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医疗、旅游、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紧紧围绕“世界温泉之都”、“世界级震撼力旅游精品景区”建设,做大做强旅游业品牌,建成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西部旅游集散中心。提升十大百亿级商圈服务质量水平,建成达标百货商店22个、规范化乡镇农贸市场800个、标准化菜市场400个、星级农家乐400家,成为西部地区消费中心。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进一步明晰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要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2.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大力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重点普及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比对、降废减损、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推动重点产业“质量达标”备案工作。积极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大力发展低碳、清洁、环保生产模式。
3.发挥优势企业骨干作用。努力推动在渝中央企业、市属重点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修订和实施主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优势企业为纽带,组建质量提升联盟,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零部件(原材料)供应商、经销商及技术开发机构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发挥优势企业对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制定联盟标准,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带动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
4.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督促企业恪守道德规范,主动履行公共责任,综合利用资源,减少能源消耗,加强环境保护。推动企业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支持公益事业,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1.加快质量法治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法规制度建设,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快《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标准化管理条例》、《重庆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的制(修)订。认真落实《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探索解决多头执法、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突出问题。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实施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要设备的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年人用品及农资、建材、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品的监督检查,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工程设备监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登记管理等制度。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行分类分级监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建立质量安全联系点制度,将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各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重要职责,纳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及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3.强化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环节监管,把好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和食品进出口等关口,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覆盖。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连坐制”,探索主体连带、品种连带、区域连带、行业连带、环节连带责任追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大对敏感食品、高风险食品的检测力度,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大力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力度,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4.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工程建设准入审核,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制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项目质量管理,大力推进建设工法开发,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强公租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铁路、港口、机场、轨道交通、桥梁隧道、水利、输变电等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
5.落实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逐步推进产品伤害监测网络建设,强化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动植物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和国境卫生检疫风险监控体系,有效降低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传出风险,保障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制订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6.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重点整治有机结合,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危及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提高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效率。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7.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严格落实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构建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组建质量信用评价服务机构,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二期工程建设为契机,建立工商、质检、银行、安监、环保、社保、税务等部门信用信息实时共享的数据自动交换机制。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的惩戒力度。
8.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建立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规则,积极倡导优质、安全、低碳、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生产要素和优质资源向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聚集。坚决破除地方保护,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平、公正、有序、健康、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9.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12315”、“12365”等平台的申诉、举报作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推进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依托网络等载体拓展市民参与质量监督的渠道。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新型消费业态发展,积极推动消费结构升级。
(三)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1.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加大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逐步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特色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以及产业集中的乡镇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广泛开展质量强区(县)活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建立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质量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3.严格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强化质量监管职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浪费资源及危及安全的产品,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依法取缔。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因责任过错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严肃处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服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服务主体,责令其退出服务领域。
4.健全质量发展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市长质量管理奖制度,引导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质量管理典范。建立和完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完善和落实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品牌创建、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的奖励政策。在市科技进步奖励制度中,设立质量技术专项,推动质量技术进步。建立质量发展基金,扶持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攻关项目。通过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产品研发和质量提升,扶持微型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鼓励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和“争光贡献奖”。
5.创新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坚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和商标战略,着力打造品牌重庆。建立“重庆造”品牌评价机制,改进重庆名牌产品、出口知名品牌评价制度,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向品牌企业集聚。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制订实施品牌发展规划,培育世界知名品牌。紧紧围绕国内最大笔记本电脑生产基地、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中国汽车名城、铝加工之都、精品钢材基地建设,培育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品牌企业。结合“1+2+4+41”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推动品牌企业集聚发展,创建品牌创造基地和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
6.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施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建立健全产品侵权责任、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确保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引导企业、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以及评估机构加强合作,有效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健全质量创新体系。
1.构建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以国家质检中心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为龙头,以市级质检技术机构和区域检测中心建设为重点,以特色园区检测站建设为延伸,加大公益性质检技术机构建设投入,打造高水平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高起点建设国家质检基地项目,建成标准科技馆、汽车综合试验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安全演练场和阻燃材料、电梯、起重机械等产品的国家质检中心。高标准建设电器产品、有机农产品、红酒等产品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争取设立重庆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重庆进出口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形成完整的国家级检测中心体系,实现对笔记本电脑、打印机、通讯设备、MDI、摩托车、微车、铝加工和内燃机等八大全国最大产业基地的全覆盖。
2.打造质量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中国电信重庆分院等一批技术创新基地,夯实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抓手,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发挥优势企业、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技术创新基地。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培育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组织生产管理一线工人进行质量技术攻关。
3.健全质量创新服务平台。建立质量创新投资融资平台,落实研发费用税前抵扣等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加大对质量技术创新的投入,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建设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建立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平台,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其科技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转化质量技术创新成果,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淘汰落后技术及产品。建立质量技术创新合作平台,以产业龙头企业为主体,联合国内外大学和科研机构,组建工业前沿技术研究院,实施战略性技术突破工程,争取在掌握优势产业核心技术、前沿先导技术、产业化应用关键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五)推进技术标准战略。
1.引领现代产业技术标准发展。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标准化水平,加强电子信息、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石油天然气化工、材料、能源等支柱产业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笔记本电脑及相关加工产业技术标准研制。抢占战略新兴产业标准制高点,突出以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抓好计算机、云计算、新能源汽车等“2+10”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建立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拓展现代服务业标准覆盖面,推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2.助推现代农业技术标准发展。突出都市农业发展,推进“一圈”农业服务标准化,做好会展农业、超市农业和农业观光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生产、生态、生活相结合的农业标准化新模式。突出万元增收工程,推进“两翼”农业标准化生产,充分利用农业产业和资源优势,分期分批建设国家级和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突出农业基础建设,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标准建设。
3.促进内陆开放高地技术标准建设。指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前瞻性研究,建立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产品、大型成套设备、大宗特色农产品等主要出口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水平。以两江新区和西永综合保税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作为技术标准孵化基地,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管理新模式,搭建两江新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技术标准服务平台,推动自主创新技术标准“走出去”,为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奠定基础。
4.提升城市管理技术标准。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标准服务能力建设,围绕工程质量安全、绿色建筑、城市生态人居环境等关键技术,开展绿化与园林、环境卫生与市容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加强城乡安全保障标准化建设,切实强化重要食品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及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卫生限量、品质分析测试技术与方法等基础标准研制,建立健全交通、煤矿、建筑等事故灾害多发领域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强社会公共事业和基本民生事务标准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卫生、人口、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标准体系。
(六)深化质量强基行动。
1.强化计量技术支撑作用。建立起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计量工作体制和监管模式,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技术机构为桥梁的计量科研、应用、推广体系。围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与国际接轨的计量量传体系和计量检测服务体系。加强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积极拓展工程计量,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充分发挥计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2.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建立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完善认证认可体系,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维护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推动管理体系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认可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等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推进节能低碳领域认证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促进经济发展转型、节能环保、低碳发展中的作用。
3.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出口商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指数以及质量损失率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并将质量统计指标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开展区县(自治县)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完善定期质量状况分析制度,针对重点产品、重点产业,比较分析质量水平现状及发展趋势,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开展服务业质量满意度调查,定期公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指数。
4.培育先进质量文化。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推进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公众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5.加强质量研究交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交流质量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组建质量科学研究机构,加强质量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在渝大专院校质量教育学科建设。依托物品编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等国家基础信息资源,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6.强化社会中介服务作用。加强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合格评定、信用评价等社会中介组织建设,推动质量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加强对质量服务市场的监管与指导,推进质量服务机构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质量服务品牌。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在质量政策、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化、科学管理等方面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咨询服务,及时反映企业及消费者的质量需求,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中介服务机构行业自律机制,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七)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与京、津、沪和经济发达省(区、市)进行比较分析,找准我市质量竞争力的短板,实施质量赶超行动。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加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标力度,提高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提升质量合格率,降低质量损失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产业质量水平。加大研发经费和技改经费投入,提高研发经费和技改经费比重,提高人均销售收入,提高新产品产值率,提高每百万元产值拥有发明专利数,扩大产品海外市场份额,不断增强产业发展能力。
2.质量素质提升工程。通过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措施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通过“我心中的质量”少儿绘画比赛等形式,在青少年中普及质量知识,培养质量习惯。广泛开展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普及教育,实施企业全体员工质量大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责任培训,加强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质量技术工具使用培训,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术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进一步完善注册质量工程师、设备监理师、计量师、标准化工程师等考试制度,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和关键质量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3.可靠性提升工程。在笔记本电脑、汽车摩托车、精加工制造设备、轨道交通、家用电器、元器件和基础件等重点行业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提升可靠性水平,促进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舒适性和高可靠性转型。到2020年,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的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在交通、物流、金融、商贸、旅游、邮政、通讯、卫生、计生、社区管理、物业等重点领域,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符合行业实际的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控制规范。鼓励服务企业采用现代经营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创建星级服务班组,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标准覆盖率,逐步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完善服务企业与顾客的沟通机制,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顾客投诉渠道,快速处理质量投诉。建立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科学开展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测评,定期发布顾客满意度报告,引导企业树立“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服务理念,促进服务质量水平提升。
5.质量对比提升工程。建立质量对比提升工作机制,制订科学评价方法,完善质量对比分析数据库,为制定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目标提供参考和依据。在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化工、装备制造、材料、能源、轻纺“6+1”支柱产业,比照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广泛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在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鼓励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以行业龙头为标杆,积极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管理绩效对比。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创新管理模式,改进市场销售战略。建立质量提升服务平台,完善对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实现质量提升和赶超。
6.清洁生产促进工程。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模式。加快制(修)订与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有关的标准,建立健全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与低碳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落实和完善有利于清洁生产的财税政策。构建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平台,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攻克一批关键性技术难关。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的监督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庆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贯彻落实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质量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围绕我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结合各地区、各行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广大企业要充分发挥质量主体作用,加大质量投入,加强质量管理,持续改进质量。
(二)加强学习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新闻媒体要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等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目标和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质量发展。
(三)完善配套政策。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将质量发展目标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有效对接,将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工作经费及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技术标准战略重点项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逐年提高,切实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建立质量发展基金,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技术创新、参与技术标准制(修)订。金融、税务、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国土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相关政策措施,支持质量发展,确保本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得以落实。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加强部市合作,积极争取国家配套政策支持。
(四)狠抓工作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质量发展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提高执行力。要将落实质量发展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 把握重点,解决难点,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问题。围绕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细化分解年度质量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市质量跨越发展。
(五)强化检查考核。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落实本意见的工作责任制,对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发展取得实效。要对意见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市政府将适时检查考核本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
附件:1.重庆市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2.重庆市质量发展重点项目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重庆市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 2020年总体目标 | 2015年具体目标 | ||
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指标数据 | ||
产 品 质 量 | 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天然气石油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和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进出口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建成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国家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 1 | 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 | 30% |
2 | 本地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 96% | ||
3 | 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 92% | ||
4 |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 90% | ||
5 | 本市企业生产药品质量抽验合格率 | 98% | ||
6 | 农药、化肥等主要农资产品监测合格率 | 90% | ||
7 |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 | 90% | ||
8 | 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合格率 | 98% | ||
9 | 出口工业产品检验合格率 | 99% | ||
10 | 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合格率 | 90% | ||
11 |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 90 | ||
12 | 培育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个数 | 2 | ||
13 | 培育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个数 | 3 | ||
14 | 培育市级出口食品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个数 | 5 | ||
15 | 培育1000亿元级核心品牌企业户数 | 5 | ||
16 | 培育500亿元级核心品牌企业户数 | 10 | ||
17 | 新制定、修订国际标准项数 | 20 | ||
18 | 新制定、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项数 | 800 | ||
19 | 新制定、修订地方标准项数 | 1000 | ||
20 | 新增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个数 | 10 | ||
21 | 新增重庆出口知名品牌个数 | 25 | ||
22 | 新增信用AA级出口生产企业户数 | 10 | ||
23 | 新增出口工业产品一类生产企业户数 | 10 | ||
24 | 新增重庆名牌产品个数 | 1000 | ||
25 | 新增重庆市标准创新奖个数(2020年) | 200 | ||
26 | 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件数 | 32 | ||
27 | 中国驰名商标总量 | 70 | ||
28 | 重庆市著名商标总量 | 1000 | ||
工 程 质 量 | 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 29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 | 100% |
30 | 新型建筑材料应用普及率 | 30% | ||
31 | 普通国省道优良路率 | 80% | ||
32 | 二级资质以上施工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100% | ||
33 | 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 ⁄ | ||
34 |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 ⁄ | ||
35 | 积极培育“鲁班奖”和“詹天佑土木工程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力争处于西部地区领先地位 | ⁄ | ||
36 | 铁路、港口、机场、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质量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 | ||
服 务 质 量 | 服务业全面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和网络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金融、物流、旅游、商贸等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90以上,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建成渝中区、北部新区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 37 |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 85 |
38 | 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 80 | ||
39 | 建成达标百货商店个数 | 22 | ||
40 | 建成规范化乡镇农贸市场个数 | 800 | ||
41 | 建成标准化菜市场个数 | 400 | ||
42 | 建成星级农家乐家数 | 400 |
附件2:
重庆市质量发展重点项目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设单位 |
1 | 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 | 市政府、中国科学院 |
2 | 中国电信院重庆分院 |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 |
3 | 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 | 市质监局 |
4 | 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 | 市质监局 |
5 | 国家农副加工产品及调味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市质监局 |
6 | 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市质监局 |
7 | 国家热工流量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 | 市质监局 |
8 | 国家压缩天然气(CNG)气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市质监局 |
9 | 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 | 市质监局 |
10 | 国家铝镁合金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市质监局 |
11 | 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重庆) | 市质监局 |
12 | 国家原油大流量计量站重庆分站 | 市质监局 |
13 | 国家消防及阻燃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市质监局 |
14 | 国家笔记本电脑检测中心 | 市质监局 |
15 | 国家天然气及盐卤化工检测中心 | 市质监局 |
16 | 国家电梯检测中心 | 市质监局 |
17 | 国家起重机械检测中心 | 市质监局 |
18 | 国家应用工程和精密机械检测中心 | 市质监局 |
19 | 国家节能建材检测中心 | 市质监局 |
20 | 国家生物环境和医疗技术检测中心 | 市质监局 |
21 | 国家光电检测中心 | 市质监局 |
22 | 重庆标准科技馆 | 市质监局 |
23 | 重庆汽车综合试验场 | 市质监局 |
24 | 重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安全演练场 | 市质监局 |
25 | 建立能源技术保障及评价监测体系 | 市质监局 |
26 | 建立民生计量技术保障及评价监测体系 | 市质监局 |
27 | 工业园区特色产品质检中心 | 市质监局 |
28 | 重庆市万州计量质量检测中心 | 市质监局 |
29 | 重庆市涪陵计量质量检测中心 | 市质监局 |
30 | 重庆市黔江计量质量检测中心 | 市质监局 |
31 | 国家电子电器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 | 重庆检验检疫局 |
32 | 国家有机农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 | 重庆检验检疫局 |
33 | 国家级性病检测重点实验室 | 重庆检验检疫局 |
34 | 国家级植物检疫重点实验室 | 重庆检验检疫局 |
35 | 国家级桐油检测重点实验室 | 重庆检验检疫局 |
36 | 国家级红酒检测重点实验室 | 重庆检验检疫局 |
37 | 国家隔离检疫圃 | 重庆检验检疫局 |
38 | 国家级榨菜检疫重点实验室 | 重庆检验检疫局 |
39 | 重庆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 重庆检验检疫局 |
40 | 重庆市进出口食品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重庆检验检疫局 |
41 | 重庆进出口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 | 重庆检验检疫局 |
42 | 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 市农委 |
43 | 重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 市农委 |
44 | 重庆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 市农委 |
45 | 重庆市种子质量检测站 | 市农委 |
46 | 重庆市农村经济安全评价和预警中心 | 市农委 |
47 | 重庆市畜禽遗传资源评估中心 | 市农委 |
48 | 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市农委 |
49 | 万州、涪陵、黔江、永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 市农委 |
50 |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国家级)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51 | 重庆市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市级)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52 | 万州、涪陵、黔江、永川片区药检所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53 |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计量检测中心 | 市环保局 |
54 | 重庆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市交委 |
55 | 重庆建筑节能测评中心 | 市城乡建委 |
56 | 重庆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市城乡建委 |
57 | 重庆建筑节能示范中心 | 市城乡建委 |
58 | 重庆混凝土耐久性试验实验室 | 市城乡建委 |
59 | 重庆岩土工程技术中心 | 市城乡建委 |
60 | 重庆市住宅产业化工程技术中心 | 市城乡建委 |
61 | 重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甲级) | 市水利局 |
62 | 重庆万州片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甲级) | 市水利局 |
63 | 涪陵、黔江片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市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