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编号:晋建标函﹝2018﹞773号 政策状态: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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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新版《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已于2018年2月1日发布实施。为了与现行计价依据同步,合理确定工程概算造价,经测算,现发布《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3)的调整系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3)为基础编制工程设计概算,计算出定额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以下简称定额工料机)后,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定额工料机(人工费)和技术措施项目定额工料机(人工费),分别乘以相应调整系数(见附表),作为取费基数。
二、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计算程序,均执行《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规定,费率标准执行一般计税方法下相应费率。
三、自2018年 7月 1日起,凡按《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3)编制设计概算的工程,均执行本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 月29日
附表:
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调整系数表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
分部分项工程 定额工料机 | 技术措施项目 定额工料机 | 分部分项工程 定额工料机 | 技术措施项目 定额工料机 | 定额 人工费 |
1.80 | 1.50 | 1.60 | 1.80 | 4.80 |
注:1.建筑工程包括装饰工程。凡执行概算定额的建筑、装饰工程均按建筑工程取费。 2.水暖工程不包括铸铁暖气片主材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