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编号:琼府办〔2016〕238号 政策状态: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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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性文件,拖欠农民工工资
索 引 号:66511071-4/2018-02192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文机构: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 组配分类:城乡建设和管理 |
文 号:浦建字〔2018〕52号 |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31日 |
关于转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性文件》的通知
开发区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现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性文件的通知》(琼府办〔2016〕23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落实。
1.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资金要落实到位,严禁项目未批先建,严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带资施工。
2.新开工项目全面实行施工人员实名制监督管理,配备考勤设备,做好实名制管理所需数据的采集、管理等工作,定期上报我局。
3.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应按照《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要求,按月结算发放工程进度款。
4.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将不予批准新项目开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会影响恶劣的建筑企业,将列入“黑名单”。
附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性文件的通知》(琼府办〔2016〕238号)
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2018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