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克扣农民工工资将“拉黑”
建筑业是河北省的支柱产业,就业容量大、产业拉动度高,但违法建设行为依然存在,工程项目发包和承包中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问题屡禁不止。5月30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据悉,《决定》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建筑市场相关事项,维护建筑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决定》明确,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建筑市场主体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其实施重点监管、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
对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向承包单位提供支付担保,预防拖欠工程款。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全过程造价监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者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对恶意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