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长制”全称“路长责任制”,最早起始于交通部门对道路执法情况的管理,借鉴河长制、湖长制的成功实践经验,由各交通支大队民警承担“路长”,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
2017年,福建率先在全省推广“路长制”。2018年,交通运输部对福建省“路长制”的做法予以推广,并积极推动将“路长制”纳入中央和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在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路长制’和示范县实施力度”。
一、“路长制”的组建机制
“路长制”的组建旨在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起到共同治理。路队成员包括交警、城管、执法、市场、生态及志愿者等,各部门之间及时有效沟通,最终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长期信息共享。
每个城市的“路长制”都会根据自身特点进行调整,以“路长制”实施较为成功的郑州市为例,“路长制”实行“1234”工作模式,即“一长、两员、三会、四包”。
“一长”,即责任路长,包括一级路长、二级路长和三级路长。一级路长由乡镇(办)行政正职担任,乡镇(办)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二级路长,并根据实际组建运行高效的路队,每周对门前“四包”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两次,组织门店和沿街单位进行红(黑)旗评比,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乡镇(办)中层正职担任三级路长,每日对门前“四包”落实情况进行巡察,督促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
“两员”,即巡查员和监督员。巡查员和监督员负责每天对所辖道路进行巡查督导,发现解决各类问题,督促商户落实“四包”工作,并向责任路长上报突出问题。
“三会”,即党员议事会、商户联合会和部门协调会。通过“三会”发动及动员基层党员和商户群众力量,建立衔接有序、协调顺畅的基层管理机制,构建党员引领、商户自治、全民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
“四包”,即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立面。
建立了“路长制”公示机制,设置“路长制”公示牌,路队成员巡查时按全市统一的服装样式穿着路队马甲。
郑州的“路长制”实行第三方考评机制。定期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取第三方公司作为考核机构,由第三方公司依据检查评比细则,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全市道路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检查考核,使考核的结果更科学、更公正、更全面。郑州市及各县(市)区、开发区每月组织召开“路长制”工作观摩讲评会,对“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讲评、通报。
郑州市“路长制”会在每个检查周期结束评出“红旗”路段、“黑旗”路段各10条,被评为“红旗”路段的给予辖区乡镇(办)奖励,被评为“黑旗”路段的相应扣除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财政资金。
严格的考核检查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工作者的积极性,郑州市城市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路长制”考核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路长制”考核
为了便于对路长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责任机构会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聘请第三方对路长负责的道路维护情况进行检查,以排名奖惩的方式来推动工作发展。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发展阶段,会有不同的关注点,需要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考核指标。示例如下,主要包括序化、洁化、绿化三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一)以“序化”保畅通,确保城市交通规范有序
1.城市道路的管理养护。2.市政设施规范。3.占道(突店)经营整治。4.交通秩序治理。
(二)以“洁化”促提质,确保城市环境干净整洁
5.市政道路的清洁维护。6.城市家具、交通设施的清扫保洁。7.沿街立面的整饰。8.河渠管理。9.公厕管理。10.施工工地。
(三)以“绿化”美环境,确保城市生态宜居
11.道路绿化管养。
三、“路长制”的执行原则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
充分发挥“路长制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织辖区党员志愿者、村(社区)两委干部共同参与“路长制”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头引领作用,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也为促成党建共建、资源共享、活动共办、成果共享的城市党建格局奠定基础。
二是完善巡查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常态化。
一、二、三级路长定期对分包路段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环境卫生、违章建设、交通秩序、乱停乱放等进行巡查,实施全面综合管理。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立即上传图片和视频到工作群,专员对上传问题及时安排相应人员处理。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常态化。
街道办事处以“路长制”工作为契机,联合交警、公安、区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各村(社区)、物业单位等对辖区内环境卫生、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反弹性强的区域进行重点监管。最大限度整合力量,通力协作,按照“门前四包”制度,全面落实“路长制”工作,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新格局,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路长制”一般工作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处置→督查4步法管理流程。
1、巡查:总路长、县级路长、乡镇(街道)路长及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加大巡查频率。
2、反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违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
3、处置:“路长制”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置本区域内的各类问题。
4、督查:“路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跟踪落实。对处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路长制”的实施关键点
目前“路长制”需要依靠政府和领导强力推动,主要强调人治。“路长制”由党政领导兼任路长,有利的一面是能一竿子到底到边,可提高效率。不利的一面,是这些路长工作职责实际上是双肩挑,左肩挑着GDP,右肩挑着道路环境治理,难免出现两肩的不平衡。
“路长制”作为保护道路的一个较好的举措,需要在制度层面引导,建立起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加强信息化管理,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确保推动“路长制”工作落实到点到位,实现共治共建共享共赢。
一级路长都是该地区的主要领导,有利于各级路长观念上加强重视,行动上有力有效地推进“路长制”网格化建设,更容易形成上下一心、条块结合、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首先要建立较高层次的路长。确保有足够的权限来调动整合各种资源。由政府主导“路长制”管理模式,将道路管养由单一的部门管理变为由“路长”负责的综合管理,实现上下联管联治。确保道路治理的常态化和长效化。建立跨省跨地市的联合治理机制,建立区域间、路段间协调治理框架。探索推行省补资金“以奖代补”分配激励机制。
二要建立路长管理体系。加强“路长制”制度的顶层设计,理清责任者、参与者、受益者、监督者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相关人员承担的责任内容,建立长效协调机制,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路长管理体系,构建公安、国土、交通运输、城管、规划等部门联合管理的“路长制”工作运行机制,转变被动应急机制为常态实施制度,推动村民自治,实现长管共管。
三要升格路长办。设立市、区县“路长制”办公室,将路长办升格为政府的直属职能机构,或者设置在各级政府办,利于统筹协调工作并考核。落实所需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完善基本制度,建立例会和公示制度,建立巡查—处置—督查—通报制度等,确保全市道路“畅安舒美”,实现道路全管全治。
六、“路长制”的创新性
“路长制”是一项创新的道路管理制度,其核心是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规范长效的街面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即下沉至路段的各相关职能部门执法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绿化美化、交通管理、“门前四包”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
推行“路长制”,把精细化管理标准和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形成更广的覆盖面。督促一级路长、二级路长、三级路长各司其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推行“路长制”,有利于建立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运行体制。在确定路长职责的同时,还确定了市直相关单位的职责,明确城管、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划分,对照“路长制”工作内容和标准,指导、督导本行业区级部门将执法力量下沉至城区路段,快速高效处置数字化城管派遣案件,配合城区各级路长全面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于落实。“路长制”这样事关民生、事无巨细的改革举措尤为如此。“路长制”不是在每条路边竖起个责任牌就完事,需要各级路长下足调查研究的功夫,早晚高峰时真正去路上看一看,轻车简从去路边小店和店主聊一聊,抽空在网上找一找热心网友对片区规划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如此方能对焦点矛盾、复杂问题、民意呼声做到心中有数。
好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治理的走线顺不顺、针脚密不密,决定了城市运行是否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以“路长制”的实施为起点,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一)枣庄市市中区:发动“全民参与”
市中区引导全民“找茬”。路长每天组织路面巡查2次以上,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广告店招等领域重点检查,确保路面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通过各级路长实地巡查发现城市管理中的盲点、补齐文明素质的短板。
同时,市中区向沿街8000余家商户发放“路长联系卡”,在城区89个路段安装路长制管理责任牌,责任牌上显示各级路长的信息、责任路域、工作职责和监督电话,切实提高“路长制”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知晓率。通过发挥路长示范带头作用,各商户积极履行“门前五包”责任,有效解决了一批积存时间长、反复回潮、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现“路长治”。
(二)郑州市秦岭路街道:创新成立突击队
“路长制”工作是一项常态化经常性工作。秦岭路街道各社区(村)都有各自的任务,辖区内的无主管楼院、路段、城乡结合部和陇海路沿线的环境整治和“路长制”工作的提升,成了辖区的重点、难点和硬骨头,需要一支突击队伍。
一是全员上岗,全天候执勤,先后彻底取缔两个疏导点,并进行了整体绿化、路面拓宽、道路美化。二是重点整治无主管路段的秦岭路辅路和电厂北路、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铲杂草、捡烟头,清垃圾,植草皮,种草坪,确保“路长制”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对施工工地围挡统一修复、清洗,保证整洁美观,提高工地规范程度,同时协助工作难度大的社区(村)维护市容环境秩序,提升“路长制”工作成效。
七、“路长制”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从“河长制”的诞生,到“路长制”的机制,都是基层和群众在面对现实问题探索出来的好做法。尊重群众和基层的首创精神,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方法。我国正在由“城市管理”转向“城市治理”,从“一元之治”模式发展到“多元协同共治”模式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体现。现代化治理的核心就是治理主体多元化,“路长制”是促进城市管理提质扩面、资源下沉的重要措施。
目前城市管理中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虽有利于提高专业化水平,但也容易造成管理资源浪费,甚至会发生管理缺位的现象。“路长制”网格化管理,无论从理念还是实践层面来讲,都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城市管理需要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大胆探索,及时对基层创造的行之有效的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进行总结和提炼,不断推动各方面制度完善和发展。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路长制”能不能发挥出应有的治理效能,关键是看能不能真正当好这个路长,能不能把路长的责任落实到位。路长不可“为当路长而挂长”,不是纯粹的“行政长官”,而是落实任务的“负责同志”。“路长制”不是写在文件上,也不是挂在牌子上,而是要落到实处、细处和明处。挂个牌子、写个名字,这是落实“路长制”的载体方式,如何使之产生实际成效,这就需要下大功夫去履职到位。当然,推进“路长制”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在推行实践的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持续总结、扎实提升,充分借鉴各地“路长制”的成功有效经验,摒弃不足、不断修正、不断完善。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推动城市管理从“粗放”走向“精细”,各地正在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城市管理新举措。“路长制”无疑是一种很好的解决举措,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城市管理触角延伸到了小街小巷;切实把城市管理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最后一人”,着重解决过去“没人管”或“多头管”的问题,有效推动城市管理向精细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