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半百的公司董事闫先生结识男子杨某,杨某声称可以为其“牵线搭桥”承揽工程项目。然而,这位“朋友”竟通过编造事实,一人分饰多角等方式,在长达13年间让闫先生对其深信不疑,最后诈骗3900余万元,这究竟是咋回事呢?
当一份份证据摆在面前时,今年60多岁的闫先生终于相信,自己结识了16年的朋友杨某是个骗子。从2009年起,杨某从闫先生处共骗走3900余万元,过上了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到案发时,他仅能退赔20万元。近日,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杨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
十多年前,闫先生就已是一家建筑公司董事。2006年,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杨某,两人逐渐成为朋友。2009年,杨某告诉闫先生,自己的姐姐在某集团公司担任要职,可以通过这层关系帮忙承揽一些建筑工程。不久,杨某果然带闫先生去了两处动迁安置房工地实地考察,他信誓旦旦地表示,这个工程是姐姐公司的项目,可以承包给闫先生。亲眼见到大项目,闫先生很高兴,对杨某提出的招待费、好处费、送礼等要钱名目一一答应,每次给的金额从2万元到20万元不等,另外还给了杨某数额不菲的消费卡。
然而,杨某介绍给闫先生的几个项目一直没能承接下来。闫先生坐不住了,提出要见杨某的姐姐,杨某便给了闫先生一个电话号码。通过电话,闫先生和杨某的姐姐相识,又借着这层关系结识了杨某姐姐公司的领导。平日里,闫先生大都通过短信与他们联系,偶尔与姐姐的领导打打电话,并未见过面。联系过程中,杨某和姐姐通过介绍工程项目,不断以各种名义向闫先生要招待费、送礼费、打点费等,却总以各种理由推辞回避工程问题。
闫先生一直深信好朋友杨某不会骗自己,尽管一个工程项目都没到手,他还是不停地按照杨某的要求转账。时间一长,家人看不下去了,一再提醒闫先生可能受骗,闫先生这才去报警。此时,他已经先后转账给杨某3900余万元。
面对民警,杨某供认了自己的诈骗行为。他的姐姐确实是某集团公司的管理人员,但并没有工程可以介绍给闫先生。这么多年来,每当闫先生要求去看工地时,杨某要么找各种理由推脱,要么随便找两个工地,谎称是介绍给闫先生的。闫先生认识的杨某“姐姐”“领导”,其实都是杨某用不同手机号假扮的。为了在偶尔的通话中不被闫先生发现异常,杨某还用软件给自己变声。到案后,杨某认罪认罚,但诈骗所得钱款早已被其挥霍一空,在家属帮助下,杨某赔偿了闫先生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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