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电子图纸全过程流转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实施范围及时间、电子图纸流转程序等。
7月7日,广州市住建局印发了《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指引》《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重大变更技术清单》,7月15日起正式实施。
-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应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进行修改。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合格证书后,如有重大变更,需由建设单位组织将修改后涉及重大变更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广州市工程图纸全过程管理系统”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原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并出具变更审查意见告知书。
- 对于施工图设计一般性变更,建设单位直接将一般性变更部分推送给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上传至图纸全过程管理系统存档。
- 施工图设计重大变更应及时上传“广州市工程图纸全过程管理系统”审查,重大变更次数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两次。
上述设计变更情况自动同步推送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系统以及房屋建筑工程质安、消防、人防融合监管系统等相关系统。
特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重大变更流程图(后文附指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