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和鼓励使用外脚手架钢板网的通知
扬建管〔202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生态科技新城规建局、蜀冈-瘦西湖景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提升城市和企业文明施工的整体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231—2021)等规章和规范的精神,在全市2020年以来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以下简称“盘扣架”)的基础上,结合施工现场应用实际和周边城市先进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一)所有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中危险性较大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及承重支撑体系继续推广应用盘扣架。
(二)2023年8月1日起,符合以下情况的新开工(以施工许可证或者相关开工证明日期为准,下同)项目外脚手架工程推广应用盘扣架:
1.所有国有投资项目(包含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2.文昌路主城区沿线(东至仙女庙大桥、西至启扬高速)、运河、江平、润扬、城南快速路两侧以及形成环网以内(江都区、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自行划定实施范围)的新开工房屋市政工程。
(三)2023年8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房屋市政工程中三层(或10m)及以上落地式卸料平台推广应用盘扣架。
(四)2024年1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房屋市政工程中外脚手架工程推广应用盘扣架。
(五)盘扣架构件进入施工现场时,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对进入现场的盘扣架构配件进行检查与验收。质保资料不齐全、外观质量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盘扣架构件,不得进场,并向属地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报告。
二、鼓励外脚手架钢板网使用
(一)2023年8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房屋市政工程外脚手架外立面鼓励使用镀锌钢板网、冲孔钢板网等作为安全网。
(二)钢板网应符合《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2518-2019)有关要求,其耐冲击性能、耐贯穿性能等应满足《安全网》(GB5725)等有关规定参数要求,外观颜色宜选用湖蓝色。钢板网片所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应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设计规范要求。安装阶段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安装牢靠,使用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安全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于按照本通知要求应当推广应用盘扣架但尚未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加以明确是否使用盘扣架。因工程类型、结构型式等原因,经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确认无法推广应用盘扣架的项目,施工单位应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和属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二)对于按照本通知要求应用盘扣架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认真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履行方案审核审批手续,严格落实方案交底,并按方案组织施工和验收。按规定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论证专家应将盘扣架的推广应用情况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
(三)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未按照本通知精神推广应用盘扣架的项目,在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评分标准予以扣分,并取消市级标准化工地参评资格。
(四)本通知中危险性较大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及承重支撑体系范围以《江苏省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苏建质安〔2019〕378号)为准。
此前的有关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
江苏各市要求如下:
- 南京:3月1日起,超规模模板支撑工程必须使用承插盘扣架!严禁使用壁厚小于2.75mm的超薄钢管
- 苏州:9月1日起,政府新工程必须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不合规的一律停工整改
- 苏州明确承插型盘扣式支架“计价”问题!明年1月1日起所有工程必须应用!
- 无锡:明年起,所有新开工房屋市政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一律不得使用这类盘扣构件
- 无锡:9月1日起,超规模危大模板支撑体系应使用承插盘扣架!
- 南通:即日起,国有投资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工地评优予以加分!
- 徐州:6月1日起,超危模板支撑工程应采用“盘扣架”施工!最严予以立案处罚!
- 6月1日起,超危模板支撑工程须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最严予以立案处罚!徐州即将施行
- 常州:10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地危大支模系统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