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社区是城市公共服务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在城市社区(小区)公共空间嵌入功能性设施和适配性服务,有利于推动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社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实施方案》明确,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面向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一种或多种服务,优先和重点提供急需短缺服务,确保便捷可及、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逐步补齐其他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范围覆盖各类城市,优先在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大城市推进建设。根据不同城市类型和社区特点精准施策,坚持宜建则建、宜改则改,以城市为单位整体谋划,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推进。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工作基础、财力水平等因素,选择5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每个试点城市选择100个左右社区作为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先行试点项目。到2027年,在总结试点形成的经验做法和有效建设模式基础上,向其他各类城市和更多社区稳妥有序推开,逐步实现居民就近就便享有优质普惠公共服务。
《实施方案》就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提出了七项规范要求。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社区服务设施。二是加大资源整合和集约建设力度。三是多渠道拓展设施建设场地空间。四是完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功能配置。五是积极推进社会存量资源改造利用。六是健全可持续的建设运营模式。七是增加高质量社区服务供给。
《实施方案》就支持各地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明确了三方面举措。一是统筹建设资金渠道。二是优化项目审批和服务企业登记备案手续。三是加强规划、建设、用地等政策支持。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压实地方责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确保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