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阳江市政府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阳府〔2023〕28号),本规定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
施工招标控制价不得采用以工程总价金额方式公布!施工招标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制度!
第二十条 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应当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和复核,并由两名以上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完成及加盖其注册执业章和所在单位公章。
一个建设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施工招标控制价。施工招标控制价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发出和公布,其公布的内容应当具体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单项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等,不得采用以工程总价金额方式公布。
第二十二条 施工招标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制度。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时,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当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中标人应当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派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班子!
第三十九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四十三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
中标人应当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派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班子,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变更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报送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10种情形否决投标!3种行为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一)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册执业人员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二)招标项目属于施工、监理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 (三)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 (四)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 (五)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工期、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六)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或高于招标人设置的投标报价上限;
- (七)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八)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编制,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九)采用暗标方式评标的技术标书副本出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判断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或者技术标书的正本与副本内容存在不一致;
- (十)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第十八条 采用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条件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
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
- (一)提高资质等级、缩小资质类别范围、同时设置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要求以及其他不按照资质管理规定设置资质要求的;
- (二)除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外,资格条件要求2种类别以上资质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和信用评价结果
第四十五条 各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规定,逐步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数据库,作为投标人的信用评价依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和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投标人在参加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前,应当符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诚信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