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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岗位实习异化现象及矫正对策——基于新制度主义视角的分析

职业学校岗位实习异化现象及矫正对策——基于新制度主义视角的分析


职业学校岗位实习攸关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一直以来是职业教育深化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然而在岗位实习过程中还存在着劳动异化和目标游离现象。基于新制度主义视角分析,发现当下职业学校岗位实习在规制性要素上存在“正式规则”失位与“非正式规则”越位,在规范性要素上存在学生“社会压力”加大与企业“社会责任”消解,在文化—认知性要素上存在企业“生产体系”与“行政组织体系”标准化等深层原因。因此,政府可以通过优化实习政策供给,保障实习生合法权益;校企落实人才培养主体责任,保障参与主体多方利益;企业建立自由匹配的师徒关系,形成互助互利的企业文化;进而有针对性地矫正岗位实习中的异化现象,推动职业教育人才的高质量培养。


职业学校岗位实习为学生的知识和技能的迁移与转化架起桥梁,攸关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一直以来是职业教育深化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职业教育实习活动分为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其中,认识实习是学生到实习单位参观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初步认识的活动,“岗位实习指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相较于认识实习,岗位实习对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更为重要,本文将集中研究岗位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关于岗位实习活动,新《职业教育法》第五十条指出“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实习”,并且进一步要求“协商实习单位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的岗位,明确实习实训内容和标准,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实习实训,不得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通过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尽管职业学校岗位实习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保障,但其中仍存在较为突出的异化现象,如学生岗位实习权益受损严重、实习中的侵权现象以及学生面对侵权的沉默等。对岗位实习中异化现象的揭示和分析仅从法律视角和实习活动中学生权益的保障去研究是不够的,还应从法律制度、道德支配和文化支持等多维度进行分析。新制度主义视角能够为全面看待职业学校岗位实习活动中的异化现象提供一种新的分析框架,通过规制性因素、规范性因素和文化—认知性因素对实习管理异化现象进行成因分析,并进一步探寻其矫正路径。



一、职业学校岗位实习异化现象的现实表征

职业学校岗位实习活动涉及学生、学校和企业三方主体,因而存在三组关系,分别是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学生与企业的关系以及学校与企业的关系。首先,在学校与学生关系上,职业学校实习管理权与学生自主实习权之间存在巨大张力和客观裂痕。2016年颁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针对部分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在不对口岗位强制实习的情况,提出在岗位实习上向学生部分放权,学生可以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自行选择实习单位进行岗位实习。由于职业学校对学生自主实习企业具有审批权,在岗位实习中部分职业学校拔高学生自主实习企业层次标准和岗位标准,使得自主实习标准远高于学校安排实习的标准,学生难以找到达标企业和岗位以自主方式进行实习,只能被迫参与学校组织的实习活动。学校强制实习往往带来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实习不再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反而成为强迫劳动、获得毕业证书的枷锁。但如果职业学校不对学生自主实习企业进行规定,放任学生自主实习,又不得不面对部分学生滥竽充数的实习活动,导致人才培养达不到预期标准。其次,在学校与企业的关系上,存在学校单方主动、企业完全被动的尴尬局面。多数学校有与规模较大、资源条件优异的企业合作的需求,以获得声望形成学校高水平发展的正向循环,但优秀企业数量有限、合作困难,使部分学校把目光转向一些劳动力密集型的小型企业,甚至通过中介送学生进入工厂谋取直接利益,造成学生劳动产品的异化和岗位实习活动目标的游离。最后,在学生与企业的关系上,学生面对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岗位实习的合法权益往往遭受侵害。企业为获取效率和利益,迫使学生进行超负荷劳动,从事与专业不相关的低技能流水线生产,造成劳动过程的异化以及岗位实习活动目标的偏离。此外,在岗位实习活动中,企业师傅与学生的关系从教育和管理并重转向了科层制结构下的管理取向,也造成学生劳动过程的异化。可见,在职业学校岗位实习中存在着劳动异化和目标游离两种异化现象。


(一)职业学校岗位实习中的劳动异化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异化劳动逻辑进行了说明。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认为劳动异化主要表现为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过程的异化、类本质的异化和人与人关系的异化四重逻辑。对职业学校岗位实习而言,实习学生和他生产的劳动产品形成了一种异己对象的关系,本应该由实习生自己支配和占有的劳动产品所带来的物质报酬被企业和学校占有,且这部分劳动产品带来的利益成为与实习生本身利益相对立的外在力量,被学校和企业占有的学生劳动所得成为异化实习的驱动力,使岗位实习活动偏离人才培养的本质。在实习过程中,实习学生往往被迫进行一些强制性工作,从事与专业领域不相关的体力劳动和低技能劳动,流水线作业使实习学生每天像机器人一样重复简单动作,精神紧张、崩溃以致麻木,而岗位实习中师徒关系的情感弱化、科层制非人格化管理模式的局限,往往导致师徒之间难以建立良性情感沟通。从类本质的异化来看,岗位实习学生的劳动在有些时候往往不能满足个体全面发展的需要,实习不再是为了学生技能进步和全面发展,而仅仅成为一种获取毕业证书的手段,让学生的实习失去尊严和价值,并最终导致实习学生与职业学校和企业人员之间关系疏离,矛盾激化。


(二)职业学校岗位实习中的目标游离


职业学校岗位实习活动是为了让职业学校学生进入与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情境,将学校中学到的知识与技能进行实践操作和检验,通过实习活动弥合实践与理论之间的隔阂,促进个体技能发展,进而培养社会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形成直接现实的生产力。但在岗位实习活动中,学校、企业和学生往往存在技能人才培养之外各自的价值追求。从学校方面来看:一方面,学校想达成实习目标,但有时候又无能为力,甚或主动追求经济效益。尽管学校有培养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形成良好声誉的追求,但校企合作困难可能会使学校在谋取长远发展无望的情况下,为了获取直接利益与流水线工厂进行共谋,学生被要求进入流水线工厂实习,重复与自己专业毫不相干的简单劳动,使得岗位实习活动游离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甚至游离于教育。另一方面,中职升学政策通道的开放使职业学校发现校企合作之外获取良好声誉的途径,大力发展升学班,忽视了岗位实习中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从企业方面来看,企业不积极配合或只想让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在岗位实习中高人力培训投入进行人才培养的企业希望通过学生留任获取长期利益,但其他企业“搭便车”行为造成了人才培养企业利益损失,进而导致这部分企业不再积极配合。岗位实习中低人力培训投入的企业想要直接获取学生生产利益,则把学生视为“廉价劳动力”,学生在流水线上重复简单动作,难以获得技能发展。从学生方面来看,学生想要逃离职业教育,不愿意实习或作假应付。不满职业学校的学生并不进入企业实际工作情境或是没有进入符合技能发展要求的工作情境,对岗位实习活动敷衍了事,更有甚者不参加实习直接到企业盖章。此外,学生对升学的追求也造成了他们对实习活动的应付。学生不愿实习和作假严重影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游离岗位实习技能人才培养的目标。



二、职业学校岗位实习异化现象的成因分析

美国新制度主义代表人物斯科特(Scott)总结了制度的三大基础要素,分别是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和文化—认知性要素。这三大要素组成一个连续体,每一基础要素都有独特的运行机制,并促进和支持着各自不同的进程,构成一个强有力的社会框架。斯科特认为,尽管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和文化—认知性要素是制度的核心基础要素,但制度必须涵盖相关的行动和物质资源,规则、规范和意义出现于互动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行为得到保持和修正。与以往研究中多关注法律视角和实习学生权益保障不同,新制度主义为分析岗位实习异化现象提供了崭新的视角,结合法律制度、道德支配和文化支持进行成因分析,可以获得对学生岗位实习异化现象更深层的理解。


(一)岗位实习中的规制性要素:“正式规则”失位与“非正式规则”越位


在新制度主义看来,规制性要素强调外在明确的各种规制过程,任何一个稳定的规则系统,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如果能通过强制性要素获得监督权力和奖惩权力的支持,就能很好地发挥支配作用。需要明确的是,规制并不仅仅意味着压制和束缚,规制性规则也能对行动者及其行动起到推动作用,规制需要付出较大的成本,无论是监督实施效果还是进行适当激励都存在很大的困难。诚然,绝不会有正式的政策文本要求学生参加偏离专业技能发展的简单流水线作业,也绝不会有正式的政策文本规定学生不可以拒绝参与学校安排的岗位实习活动。但正如斯科特所说,规制性因素对行为的制约、规制和调节不一定是高度正式化的,也可能通过分散的、非正式的机制运行。职业学校岗位实习中的异化现象正是在“正式规则”监督和奖惩力度不足情况下“非正式规则”越位的结果。


1.“正式规则”失位:岗位实习的政策供给困境


近年来有关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并不断完善,相较于2016年版本,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加入了保障措施和监督与处理两部分内容,但总体而言奖惩和监督力度仍显不足。例如,在奖励方面,《规定》对表现优秀的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在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评优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实习工作成效明显的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激励”,“对行为规范、成效显著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政策支持”等,虽然这些规定关注到了实习活动相关主体,但政策引领性强、操作性弱,缺乏相应的实施指导建议,不利于政策在自上而下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需要进行细化和创新,难以发挥激励作用。再如,在惩罚方面,《规定》提出“职业学校对学生违规行为依照校规校纪和有关实习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习单位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规定了法律责任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等,类似规定虽然明确了学校企业对违纪学生的惩罚权力,但参与岗位实习的学生对实习活动的意见和评价难以成为对学校和企业进行奖惩的参考,这使岗位实习直接利益主体之间没有形成相互制约关系,实习学生缺少对学校企业的制约也造成了学生的弱势地位。此外,在监督方面,《规定》要求教育部门及相关部门对实习活动进行督导检查,而独立于教育行政机构和学校企业的第三方审核评价组织缺失,也容易造成岗位实习督导检查难以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经常性的关注,甚至导致对岗位实习活动评价客观性缺失、教育行政组织与学生之间的沟通障碍和信息失真。


2.“非正式规则”越位:“强迫实习”与灰色利益链驱动


岗位实习政策在奖惩和监督方面存在的力度不足造成了“非正式规则”的越位,特别是实习管理中的“强迫实习”与实习活动产生的校企灰色利益链的越位。


一是岗位实习管理中的“强迫实习”。从职业学校看,职业实习活动中部分指导教师以其身份使学生屈服权威,迫使学生循规蹈矩,对实习活动中的侵权保持沉默,这种“师道尊严”的非正式规则造成了实习活动中的异化现象。虽然当下不少议论称教师社会地位变低,但传统儒家“天地君亲师”观念潜移默化,师生权力和伦理地位不对等的非正式规则使得学生自主性难以真正发挥。在职业学校实习活动中,部分指导教师以权威姿态出场,监督学生考勤和工作,俨然成了企业的“监工”。从岗位实习企业方面看,企业师傅与实习生的关系从教育和管理并重转向了科层制结构下的管理取向,特别是在低技能企业中,实习活动的教育功能被弱化,低技能流水线作业着重于培养学生的规矩意识,忽视学生个体意愿,对学生行为进行规训和惩罚。


二是校企灰色利益链的驱动。校企合作的深化需要通过利益链形成共同体,有学者对浙江省参与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的89家合作企业进行调查,发现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成本收益主要由与学徒相关的人力成本和收益构成,且大部分成本和收益发生在学徒岗位实习的第三学年。由此可见,实习生岗位实习是校企合作中企业的主要收益来源,也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利益驱动之一。但在异化的岗位实习活动中,不仅企业通过接纳学生岗位实习获取利益以平衡成本,部分职业学校也参与学生岗位实习利益分配。学校组织岗位实习不仅仅为了实现其教育职能,学校和企业之间还形成了灰色利益链。一些流水线工厂和低技能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与学校人员攀人情关系,学校实习管理权力被“商品化”,以为企业输送“廉价劳动力”为主体进行利益共谋。有些学校通过输送实习学生谋取直接利益,流水线工厂则获得“廉价劳动力”,以几乎“零人力成本”的培训投入获得学生劳动生产利益。校企灰色利益链被校企“共同的”利益加固,在正式规则惩罚监督力度不足情况下发生越位,造成岗位实习活动中的异化现象。


(二)岗位实习中的规范性要素:“负向压力”加大与“正向责任”消解


在新制度主义看来,规范性规则是指制度中的说明性、评价性和义务性的维度。与强调外在强制机制的规制性因素不同,规范性因素更多的是指一种内化了的社会压力,是一种对个体和组织具有约束力的社会期望。规范性因素所探讨共同的规范与价值观可以被认为是制度的道德根源,其中价值观是指行动者偏好和需要的观念以及比较和评价现存结构和行为的各种标准,规范则规定事物如何完成以及追求结果的合法方式或手段。事实上,规范性因素常与群体中长期存在的价值观念有关。从学生角度来看,职业教育的弱势地位使不得不进入职业教育轨道的学生饱受社会压力,从企业角度来看,岗位实习活动中学校、企业和学生多元主体在价值追求上的离散造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消解。职业学校岗位实习中的异化现象正是异化实习活动的学生社会压力加大,而促进实习活动的企业社会责任消解的结果。


1.“负向压力”加大:职业学校学生社会压力加大


岗位实习活动中发生的目标游离的异化现象与学生对职业教育的不满和逃离有关,而学生行为表现正是外界社会压力对个体行为进行规束的结果。一方面,从家庭因素来看,在代际传递过程中,家庭教育价值观会对学生学习事务进行道德化规约。进入普通教育轨道考大学的家庭教育价值观对学生形成了隐形规束,学生认为进入职业学校就是对不起父母,也得不到父母的支持。不得不进入职业学校后,学生会形成强烈的懊恼、自责,对学生的自尊和自我价值产生重大影响。一些职业学校学生用“垃圾”“底层”“厂狗”“失败者”等词形容自己,用“阴沟”“养老院”等词形容所在的学校。正如新制度主义所认为的,遵守或违反规范会涉及大量关于适当性的自我评价及强烈的情绪体验,而这样的情感为行动者遵守主流规范提供了强有力的诱因。但进入职业教育轨道的学生不能通过职业教育实习活动回归主流规范,相较于参与岗位实习活动,升学目标更符合主流规范和教育期望。有研究者通过调查研究了中职升学导向对中职学校校企合作形成的冲击,发现面对升学目标,企业实习一败涂地。另一方面,从社会因素来看,职业学校学生得不到尊重,重视技能型人才的技能型社会仍有待形成。社会舆论对职业学校“维稳功能”给予肯定,但对其人才培养功能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多一所职高技校,就少建一所监狱”的社会刻板印象造成了学生在就业实习中缺乏反映个体能力的有效信号,学生被作为“廉价劳动力”,自暴自弃,对岗位实习活动应付了事,逃离职业教育,这也造成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游离。


2.“正向责任”消解:校企合作企业社会责任消解


岗位实习活动的学校、企业和学生多元主体在价值追求上的离散造成企业社会责任的消解,进一步造成了岗位实习活动中的异化现象。首先是企业。企业具有逐利的本性,始终在“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之间寻找动态平衡。有学者总结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策略,包括慈善捐赠式参与、利益交换式参与、行政推进式参与,发现追求合作中的收益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因,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成本、收益及内部收益率存在巨大差异,有近一半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一些技能比较低的企业人力成本投入低,学生能在短时间内学会技能,从而在岗位实习期间为企业带来更高的生产价值和收益。而在技术水平高的企业,学生需要更长的技能学习时间和企业更高的人力成本投入,企业难以在学生岗位实习期间收回成本,则希望提高学生留任率获取长期利益平衡成本,但不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的“搭便车”行为损害了这部分企业的利益。正因为低技能企业通过学生岗位实习直接创造价值,而高技能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的同时自身利益遭受威胁,便造成了企业参与岗位实习活动目标的偏离。相较于长期人才培养收益,企业更注重短期生产利益。其次是学生。中职“升学”与“就业”并重为学生升学打开政策通道,中职功能正在发生转向,成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教育,学生价值追求也随之发生离散。最后是学校。职业学校有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但学校同样有招生和提高声誉的客观需求,除了通过与高水平企业进行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养等形式形成学校品牌以获取良好声誉和优质生源外,学校也能通过办好升学班,以学校升学率对学生及其家长形成巨大吸引力,帮助学校获取优质生源,这也造成了职业学校价值追求的离散。综上,企业存在“长期人才培养收益”与“短期生产利益”上价值追求的离散,学生存在“升学”和“就业”上价值追求的离散,学校存在“校企合作”和“升学率”上价值追求的离散,而多元主体价值追求的离散使得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社会责任消解,造成职业教育岗位实习中的异化现象。


(三)岗位实习中的文化—认知性要素:“生产体系”标准化与“行政组织体系”标准化


在新制度主义看来,制度对组织或个体行为的影响,除了通过奖惩和监督发挥作用的强制性规则、通过内化了的社会压力和社会期望发挥作用的约束性期待,还包括通过共同信念和共同行动逻辑发挥作用的建构性图式。正如斯科特所说,“‘文化—认知’一词是指‘内在的’理解过程,是由‘外在的’文化框架所塑造的”。文化—认知性要素处于制度的深层,通过“普遍的符号体系”和“共同意义”而赢得广泛认同、塑造共同信念,通过提供一套正统的、被大家共享的行为图式来让行为者“理所当然地”去这么做。在进入机器大工业时代后,为适应大机器生产,“生产体系”和“行政组织体系”都开始走向标准化,以追求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率。从“生产体系”标准化来看,企业组织深受泰罗的科学管理思想影响,对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等进行标准化,降低人的作用,实习生劳动过程被完全控制,劳动被异化。从“行政组织体系”标准化来看,则深受韦伯的科层制思想的影响,追求严密层级和非人格化关系,初入企业的实习生和具有经验的师傅老手之间形成鸿沟,师徒关系淡漠,造成了劳动过程的异化。


1.“生产体系”标准化:劳动过程控制与流水线生产


泰罗科学管理的人性观对企业形成深刻影响,他把人看作被动的个体,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拖延工作,这一人性观可以被概括为“经济人”假设。因此,企业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必须要降低个人的作用,让个体按照标准化的规范行事,每天完成相同的任务和使命,而流水线生产正是建立在泰罗的科学管理思想之上。1903年福特汽车生产首次使用了大规模流水线生产方式,此后流水线成为整个工业最主要的流程生产技术。流水线生产将工作任务按照流程分割为小块,并将每项工作的工作量、操作方法、使用工具、工作条件和环境等尽可能标准化,使每个个体达到他们所能达到的最高效率。在这一流程中,劳动过程被完全控制,劳动者被物化为生产线的一部分。有研究发现,流水线生产成为劳动者主要的压力因素,它忽视了人的心理和社会追求,视劳动者为“工具人”,造成劳动的异化。在岗位实习过程中,职业学校实习生进入流水线工厂,受企业追求生产效率文化的影响,实习生本人“理所当然”地认同了自己“工具人”的身份,投身流水线生产中,成为企业“廉价劳动力”。在流水线生产过程中,一些实习生几乎不能获得任何技能发展,日复一日重复碎片化技能,成为简单劳动力。劳动不能带来快乐,反而使实习生产生厌恶、逃避等消极情绪和心理压力,造成岗位实习中的异化现象。


2.“行政组织体系”标准化:严密层级与师徒关系淡漠


韦伯的科层制思想同样对企业管理产生深刻影响,企业通过科层制的组织原则使组织在更高层次上发挥其最大效率。在科层制组织中每一个职位都必须由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担任,在组织中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结构体系。科层模式因有助于提高效率而受到企业的推崇,但同时也受到了一些人的担忧和指摘,认为这会是一个对其员工加以奴役的系统。科层组织的严密层级结构和非人格化关系可能变成“铁笼”,囚禁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特别是在师徒交往上。在现代学徒制构建过程中,师徒关系的内在情感因素正在逐渐弱化,新手实习生与老手师傅之间形成情感鸿沟。早期的学徒制中,学徒通过拜师礼进入师傅门下形成密切的师徒关系,徒弟进门后全由师傅管教,承担师傅的日常起居工作,徒弟为学习技能跟随师父。但进入现代学徒制以后,这一从工作到生活相互融合的更深刻的师徒关系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实习企业分配下的“非人格化”的企业师徒关系,相较于传统的师徒关系,双方缺乏在生活上的相互了解,师徒出于组织安排而非出于自愿建立联系,因此较难形成亲密的关系,进而难以为实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支持和心理支持。



三、职业学校岗位实习从异化到共赢的推进路径


将新制度主义作为理论视角分析职业学校岗位实习中的异化现象可以发现,从规制性要素上看,岗位实习中存在政策法规监督奖惩力度不足造成的非正式规则的越位,对此应该优化政策供给,关注政策在奖惩和监督方面的实效性;从规范性要素上看,岗位实习中存在学生对职业教育的逃离以及参与实习活动的多元主体价值追求的离散,对此必须抓住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主线,在学校、企业和学生之间形成人才培养向心力,落实人才培养主体责任;从文化—认知性要素上看,岗位实习中存在企业追求效率文化造成的劳动过程控制和师徒关系淡漠,对此可以在企业中建立不需要企业组织介入的自由匹配的师徒关系,形成互助互利的企业文化,进而有针对性地对职业教育岗位实习中的异化现象进行矫正,推动职业岗位实习活动从异化走向共赢。


(一)优化岗位实习政策供给,保障实习生合法权益


近年来,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管理越来越受重视,相关的政策法律文本纷纷出台,但岗位实习政策供给仍有待优化,监督和奖罚力度仍有待加强。从监督上看,要在政策中形成更加明确可行的监督和处理办法,建立独立于职业教育体系的第三方监督评价组织,除了教育部门对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也让第三方监督评价组织对岗位实习情况进行评价,通过客观的实习活动评价结果,对参与岗位实习活动的校企双方进行政策上的奖惩。从惩罚上看,参与岗位实习活动的三大主体之间要形成相互制约,学校和企业能够通过校规校纪直接处罚学生,学生也要能通过中介力量对学校和企业形成制约,而独立于教育行政系统和学校企业的第三方监督评价组织可以通过对学生岗位实习效果和实习态度进行测评,作为中介力量代学生发声,对学校和企业形成一定的制约。从奖励上看,政策除了指导性功能外,还要加强操作性,为不同主体的奖励拟定更加可行的指导意见,以便各地各校在执行过程中借鉴指导意见结合本地本校情况进行细化和执行。


(二)落实人才培养主体责任,保障参与主体多方利益


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是职业教育的类型特色,也是岗位实习的人才培养目标,在中职基础性地位转向的同时,必须抓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主线,落实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在学校、企业、学生之间形成强大向心力。为此,必须保障多方参与主体的利益:一是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必须正视企业的利益需求,保护在岗位实习中采取“投资策略”进行长期人才培养企业的利益。首先,国家可以发挥外部治理机制的作用,各级政府通过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进行政策激励,如可以按照合作培养学徒数量给予企业生均补贴,按照留任率进行专项奖励。其次,企业可以发挥隐性激励的作用,除了留任学生能获得经济收益的显性激励外,学生和企业之间可以形成关于未来职业发展、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可信承诺,对留任学生进行隐性激励,减少培养人才的流失。最后,企业可以发挥文化认同的作用,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渗透企业文化,提高学生对企业的认同度。二是要保障岗位实习学生的利益,消解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刻板印象,提高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视度,在顶层设计、社会认知与政策执行等方面与普通教育一视同仁,使进入职业教育轨道的学生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未来发展空间。


(三)建立自由匹配的师徒关系,形成互助互利的企业文化


岗位实习中的师徒关系会对实习活动效果和技能人才的培养产生影响。良好的师徒指导关系可以为实习生提供职业指导和工作支持,通过分享工作经验及布置具有挑战性的任务等,帮助实习生迅速提高工作胜任能力,为其职业发展做好准备,也能够帮助实习生实现心理角色的转换,破除职业学校学生本身的低价值感,以专业领域中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为职业导向,明确发展目标,厘清发展道路,增强职业认同感。有研究指出,相对于企业组织指派的正式师徒指导关系,不需要企业组织介入而形成的非正式师徒指导关系更能为实习生提供有效的支持。为此,学校和企业应该鼓励实习生在进入真实工作情境后积极主动与企业中的师傅老手建立良好关系,适度展现自己的学习能力和谦虚态度,通过自由组合,自然形成师徒相匹配的师徒指导关系,充分发挥师徒关系的职业指导功能和心理社会功能。企业也可以通过对参与非正式师徒指导的企业师傅进行激励,在企业中形成互助互利企业文化,促进良好师徒关系的建立。这一方面有助于实习生形成更积极的工作和职业态度、获得更大的职业成功、降低离开企业组织的意愿;另一方面,也能使企业师傅在传授知识技能的同时教学相长,应对职业倦怠并获得徒弟的人际支持。


  • 本文摘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3年第24期,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 引用本文请标注:李兴洲,迟玉萌.职业学校岗位实习异化现象及矫正对策——基于新制度主义视角的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3(24):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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