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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窗 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建筑用窗

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12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建筑用窗通用技术条件》(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hangxichen@cabr-bctc.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建研院环能院幕墙门窗研究中心;邮政编码:10002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

附件:建筑用窗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7月30日


建筑用窗 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列表:

建筑用窗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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