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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塔吊、门式起重机必须停止使用!近两日,停止大面积混凝土浇筑!

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建筑工地“马鞍”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25-26日深圳市(含深汕)有暴雨到大暴雨和10-12级大风,主要风雨影响时段为25日升级为黄色或以上可能性较大。

据深圳台风网显示,昨天下午台风预警已经升级为蓝色。


紧急通知!塔吊、门式起重机必须停止使用!近两日,停止大面积混凝土浇筑!


根据住建局紧急通知,严格执行以下内容:

1、台风蓝色预警信号生效后,塔吊必须停止使用

2、台风蓝色预警信号生效后,门式起重机必须停止使用。

3、外脚手架严禁超出作业面一步架,位于最高一排连墙件以上的安全网应全部拆除。

4、对需要连续施工的大面积混凝土浇筑等需要连续施工,不能随时停工的工序,要在24日12时前完成不能完成的不得安排作业

5、各在建工程应于8月24日16时前逐条对照检查以上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工程安全监督机构。

6、对发现不按要求及指令落实防御措施的,一律依法进行顶格处理。

此外,东莞也发布了台风防御通知。25日至27日,有暴雨到大暴雨,阵风9-10级、沿海及高地11-12级。

在雷雨大风期间地下管网、地下空间、高边坡、深基坑等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塔吊、龙门吊、井架、升降机、高空吊篮等停止运作

附原文: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建筑站、市政站,各有关单位: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9号台风“马鞍”已于22日11时在菲律宾以东洋面生成,预计其24日进入南海,趋向广东沿海,最强可达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级,具有“移动速度快,影响时间短,风雨影响强”的特点。受其影响,25-26日我市(含深汕)有暴雨到大暴雨和10-12级大风,主要风雨影响时段为25日。24日早晨可能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黄色或以上的可能性较大,需重点防范短时强降水、大风以及水位上涨和地质灾害等灾害。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做好防御台风“马鞍”工作部署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公共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整治

所有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进一步组织防风、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尤其对深基坑(高边坡)、塔式起重机、脚手架及支模体系、围挡、工棚、临时构筑物以及盾构等重点部位、环节,要检查到位、整改到位,重点落实以下防御措施:

(一)对临时建筑物、围挡、活动板房等工地各类建(构)筑物和一些危险状态的物体,应全面做好加固措施。

(二)正在进行安拆或顶升加节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尽快完成作业,台风白色预警生效后严禁开展相关作业。同时,应对建筑起重机械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1.塔吊和施工升降机

(1)按照《深圳市建设起重机械防台风安全技术规程》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组织对塔吊塔身、附着装置和支撑系统的焊缝及连接件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加强,尤其要组织对最上部两道附着装置进行检查加固。

(2)组织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基础进行检查,确保基础牢固、排水措施有效。

(3)组织检查无附着塔吊塔身与现浇预留洞口四周的间隙,不得小于500mm。

(4)组织检查塔吊各操作平台,平台上的杂物必须全部清理干净。

(5)台风蓝色预警信号生效后,塔吊必须停止使用,打开回转制动,进入风标效应,确保360°旋转;动臂塔吊起重臂必须停至说明书规定的角度范围;施工升降机梯笼必须降到地面,断开机械电源。

(6)人口密集区域的塔吊要采取柔性加固方法控制塔吊可能倒塌的方向,避免倒向附近居民区或建筑物。

(7)大鹏湾、珠江口等沿海重点区域内的工程,应组织对塔吊防风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进一步降节等措施,提高防风能力;

2.门式起重机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生效后,门式起重机必须停止使用,并采取以下措施:

(1)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位上,确认制动系统处于闭合状态,锁紧夹轨器,吊钩起升到上限位位置,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2)门式起重机停机位应专门设置,宜设置在轨道端部;龙门吊停在停机位上时,其主体结构倾覆范围应避开板房、仓库等临时设施。

(3)应采用铁楔对门式起重机的行走机构进行锁紧,防止滑动,并采用缆风绳对龙门吊进行进一步的加固,确保安全。

(三)对作业脚手架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1.建筑外脚手架

(1)组织检查连墙件:严格按照外脚手架防台风临时加固措施布置连墙件,顶层外架如无法与主体结构连接,应将脚手架与内支模架做临时连接加固或采取其他加固措施。

(2)组织检查作业面脚手架:外脚手架严禁超出作业面一步架,位于最高一排连墙件以上的安全网应全部拆除。

(3)组织清理杂物散料:全面清理外架、楼层内、屋面等位置的杂物和散放物料。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一楼层处均要设置一道附墙支座,防坠落、防倾覆装置应严格按要求安装。

(2)组织检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连接部位,对连接强度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加强,对走道板等位置的杂物进行清理。

(3)台风白色预警生效时,架体悬臂部分与建筑结构采取硬性拉结等防台风措施。

(四)基坑、边坡和临时围墙、外电防护点、明装变压器等周边应做好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警戒标志和警戒区,警戒范围内禁止人员进入

(五)对施工现场的杂物,特别是高层楼面的杂物要彻底清理,杜绝出现高空坠物情况。

(六)深基坑、地下密闭空间等施工部位应做好的排水措施,保证畅通,并储备必要的、充足的排水设备,避免因水淹引发次生灾害。

二、扎实做好人员撤离准备工作

一是各在建工地要对地处山边、河边(河道和河涌)、坑边(低洼地段)、挡土墙边以及存在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区域的宿舍区、办公区、施工区临时建筑进行检查评估,对存在地质灾害风险的,要在8月23日前撤离临时建筑中居住的人员;二是各在建工地要按照汛期前编制的《在建工程人员疏散预案》要求,进一步核查统计需要转移的人员名单,协调转运车辆,联系对接疏散避难地点,做好临时安置工人的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随时按照市三防办和我局指令疏散工地现场所有人员。

三、进一步加强防御责任落实

(一)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安装等单位全面落实以上各项防御措施。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落实现场值班值守制度;要组织对每个工地进行检查,确保防御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密切关注市气象台发布的最新预报,严格按照我局印发的《极端天气应对操作指令》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对需要连续施工的大面积混凝土浇筑等需要连续施工,不能随时停工的工序,要在24日12时前完成不能完成的不得安排作业

(三)各区局、市区两级安全监督机构要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在监项目和各责任主体(单位),并调动、出动所有执法人员加强对各项目防御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对发现不按要求及指令落实防御措施的,一律依法进行顶格处理并按我局要求按时做好执法信息(包括出动人员、检查项目、查险排险、处罚等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四、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各在建工地要储备大功率排水设备、沙包等防风、防汛应急物资,做好针对各种情形的应急准备。各应急抢险队伍要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等要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听调参与建筑工程应急抢险。建筑起重机械协会应做好起重机械应急抢险队伍、专家的组织协调工作,随时调集力量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各在建工程应于8月24日16时前逐条对照检查以上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各区住建部门和市建筑站、市政站应将防御情况于24日18时前报我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8月23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东莞市气象台于8月23日8时55分发布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受今年第9号台风“马鞍”(热带风暴级)环流影响,我市8月24日开始有持续降雨过程,其中25日至27日,有暴雨到大暴雨阵风9-10级、沿海及高地11-12级。根据省市防御台风视频会商部署会议精神及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台风“马鞍”防御工作的通知》《关于启动防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台风“马鞍”防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三防责任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能万一失防”“宁可事前听骂声,不可事后听哭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重,不可信其轻”原则,压实责任,强化“三防”工作组织领导,迅速进入临战状态,按照“6个100%”措施要求,山洪灾害高危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人员100%转移到安全地带,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100%转移到安全地带,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及时会商研判,严密防范各类灾害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密切关注台风“马鞍”发展动态,加强会商研判,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积极采取防范化解风险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灾害。一是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及外墙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卸料平台、防护棚等设施未采取防风防雨加固措施,易出现坠落、坍塌风险;二是外墙脚手架上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及建筑楼层临边堆放的材料发生高处坠物、物体打击等意外出现;三是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的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存在变形加剧、开裂等危险状况;四是危房受恶劣天气影响,易造成坍塌而危及周边及住户;削坡建房遇暴雨时容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及人员被掩埋。

三、强化防汛措施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落实建筑工地(民房)安全管控。一是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强降雨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御工作要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台风白色预警发布后,各项目负责人24小时现场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号,及时向所有作业人员传达预警信号;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地下暗挖、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层外墙脚手架、工地临时板房、临时用电、工地围墙等临时设施的抗雷雨大风防御措施;在雷雨大风期间地下管网、地下空间、高边坡、深基坑等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塔吊、龙门吊、井架、升降机、高空吊篮等停止运作二是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是否采取了防风加固措施、是否加强维修保养,处于群塔作业环境下的塔吊是否采取了防碰撞等安全措施;雨后做好安全检查,经建设、施工、监理三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三是检查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的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市政基础设施、土石方、隧道工程及其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变形加剧、开裂等危险状况、坑内外排水是否通畅,并派人定期巡查,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危险,及时转移有关人员。

(二)做好既有房屋及削坡建房排查。一是加强既有房屋、削坡建房、连廊、围墙等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安全排查整治,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履行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加固等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全面检查危房住人情况,如发现危房住人的,应立即组织撤离,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涉及自身职责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报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处理。三是严防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认真组织对山洪易发区、削坡建房、山边厂房等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临灾转移机制,做到应撤尽撤、应转尽转、应转早转。

(三)认真落实物业小区防风防汛工作。一是落实对住宅小区下水井盖的管控及排污管道的疏通和清掏,保持排水设施畅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点做好防护,慎防漏电、雨水井踏空、水淹等危险。二是对易发生内涝的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低洼部位,要备好沙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防止进水遭淹,有住人的要及时撤离,存放的物资、车辆要及时转移。三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所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入口设置醒目告示,提醒业主注意做好防风、防雨安全防范工作,妥善安置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预防坠物伤人。

四、加强值班值守,快速处置情况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协调专业救援队伍,及时抢险救灾,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三防工作制度和遵守三防责任纪律;当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及防风防汛应急响应相应级别生效时,严格按照《东莞市住建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莞市住建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等规定,做好相应防御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向属地住建部门、房管所报告,并及时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值班电话:0769-22981323,22207178)。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3日

紧急通知!塔吊、门式起重机必须停止使用!近两日,停止大面积混凝土浇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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