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今年以来,筹集建设91个项目、3.06万套(间),完成20项民心工程任务目标的102%,实现投资16.25亿元。其中,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7个、0.86万套(间)。
为降低建设运营成本,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租金负担,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积极推动落实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财政补贴政策,更好发挥资金效益,扩大房源供给。截至目前,已落实发放奖补资金6.63亿元。实施配套收费优惠,在落实水电气民用价格优惠的基础上,对在商业、工业等用地上新建、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也执行了供热民用价格,将有效惠及新市民、青年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与税务部门定期共享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由税务部门对相关主体执行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积极发挥市场主体建设积极性,通过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包括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存量住宅房屋改造(包括经济适用房、示范小城镇安置房、闲置公租房等)、非居住存量土地新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工业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新建、国有住宅用地新建6种方式拓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