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开封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其中:
1152家建筑业企业需在2月15日前提交相关资料就接受核查,其中涉及人员资料主要包含: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建造师、技术工人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1月份个人社保。
材料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原件和复印件
4、满足标准的厂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满足标准的设备购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6、满足标准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满足标准的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
8、满足标准的职称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 满足标准的技术工人身份证、技工证原件和复印件
10、 以上人员2023年1月份的个人社保权益单原件和复印件
逾期未报送考核材料的企业视为不符合标准。
核查企业名单如下:
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