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含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规范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验工作,保障建筑本体消防安全,我局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汇总编制了《广州市建设工程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进场检验参考指南》(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本指南”),现予以印发,供建设、施工、监理、工程检测等单位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级质量监督机构、镇(街)做好相关工作参考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管理,加强对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管控。市质量监督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将全市具有开展保温、绝热材料及电线电缆“燃烧性能”检测参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的检测机构纳入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一并实施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指南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径向我局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处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广州市建设工程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进场检验参考指南》v.pdf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7日
(联系人:颜波,联系电话:020-83521787)